2岁男童在自家客厅失踪续:母亲称案件另有隐情

2011/1/20 13:53: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天13:05,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世渠在微博上表示,小元锦已经被找到,“2010年12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机关接报2岁男孩李元锦在家中失踪。”网友“无话不语”表示,“回忆起小元锦丢失后,孩子父母哭红的双眼,真让关注的人揪心。

小元锦的寻人启事。

小元锦的寻人启事。

  “事情有些隐情”

  昨天13:05,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世渠在微博上表示,小元锦已经被找到,“2010年12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机关接报2岁男孩李元锦在家中失踪。经公安机关侦查,近日此案告破,李元锦已(被)解救。”

  小元锦找到了!得知这个消息,记者立刻电话联系了小元锦的父母,并赶往他们位于森景大道紫桐街紫兰园小区的家,小元锦的父亲李德志在电话中让记者到四里河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见面。记者到达该路口后,没有见到李德志,反倒见到了小元锦的妈妈袁秀兰。

  与上次见面时相比,她的表情轻松了许多,也不停地笑,但每当记者问到小元锦被解救的细节时,她却显得很紧张,并告诉记者,“这件事情里面有些隐情,你们别问了,问了也不能说出来。”在聊天过程中,袁秀兰闪烁其词,始终无法就孩子现状等问题正面回答记者,更不愿意谈及小元锦被解救的过程,只是反复地询问记者,“这个消息你们知道就行了,能不能不登报?”

  去年12月17日,合肥市民袁秀兰去了趟洗手间,出来时发现自己2岁大的儿子李元锦从客厅神秘失踪(详见本报1月6日《宝贝,今夜你在何处入睡?》)。昨天,记者获悉,小元锦已经安全回家了,但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孩子压根没丢。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小元锦失踪案”另有隐情。

  就在记者对李家人的态度感到不解时,昨天15:57,合肥市110指挥中心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近期,很多博友在微博中转发李元锦被拐一事,并寻求博友帮助。现经我局多警种联合调查、连续奋战,现孩子已经被警方找到,并与家人团圆。此案并非被拐案件,系家庭问题引发。”

  孩子丢失后,李家人立即报了警,合肥警方高度重视、立案侦查,但谁也没有想到该案的结果是“并非被拐案件、系家庭问题引发。”

  记者昨天再次来到大杨镇派出所,该所所长梁斌表示,该案性质确实不是拐卖案件,是由家庭问题引起的,但“具体案情会由合肥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统一发布。”

  “这根本不算一起案件”,合肥市公安局新闻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过调查,这就是一起报假警事件,具体的情况我们稍后会公布。”

  孩子并非被拐

  不愿接受采访

  李家人遭质疑

  从去年12月17日小元锦失踪到前几天,记者一直与李德志保持着联系,李家人也曾主动提出,希望记者竭尽所能,通过多种方式发布消息,帮助他们寻找孩子,但昨天李家人的态度却让记者十分费解。

  “家里面人太多了,说话不方便”,昨天下午,记者与袁秀兰见面后,她首先将记者领到该路口附近她暂住的一家旅社,随后告诉记者,“孩子大约两三天前就找到了,现在住在老家。”

  记者随后来到小元锦丢失时所在的位于紫兰园小区的家里,这里并非像袁秀兰所说的“人太多了”,只有孩子的爷爷和奶奶在家,孩子的爷爷一听说是记者来采访,只说了一句“李德志不在家”,便“砰”的一声关上了门。而孩子的父亲李德志也一再回避记者,从昨天15:00开始,李德志的电话就再也没能打通。

  此前,经过多家媒体的报道和转载,小元锦丢失一事已经引起全国范围尤其是广大网友的关注,为了增加找到孩子的几率,很多热心的网友们利用博客、微博、论坛等平台四处转发寻人启示,一些网友还群策群力,提出很多切实可行的想法和建议,如今这个结果却让广大网友大跌眼镜。

  网友“栗爱宇春”表示,“不管怎样,对于孩子来说,能回到父母身边才是最幸福的!”网友“无话不语”表示,“回忆起小元锦丢失后,孩子父母哭红的双眼,真让关注的人揪心。”网友“J奥”表示,“谢谢110,干得不错!不过也要严惩这样的行为。”网友“闲人”则表示,“我不知道李家遇到了什么家庭问题,但什么家庭问题需要利用公众同情心来解决呢?”

  对此,律师郑技能告诉记者,“如果认定李家人的行为是报假警,就属于扰乱社会治安行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理。” 本报记者 强薇 孟洋/文 陈群/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