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留道歉信卷走22万余元租金

2011/1/21 2:05: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10户业主手中都有与二房东韩相春和其妻子签订的房屋租凭合同,日期是从2010年10月1日到2011年10月1日,租金两三万不等,共计约22万余元。如果大房东不认可,业主们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从法律上讲则是一份不生效合同。

如今春阳购物一楼一片漆黑

如今春阳购物一楼一片漆黑

十户业主希望韩相春快回来把房租交上

十户业主希望韩相春快回来把房租交上

  ■记者 聂飞/报道 吴然/摄

  本报讯 二房东收完租金后消失了,只留下一条歉意的短信,这已经让长春市博硕路1138号大学城商业街专家公寓B栋120号春阳购物10户商铺的业主,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可是偏偏屋陋又逢连夜雨,此时素未谋面的大房东突然现身,并限期24日前让业主们搬离。无奈之下,业主们选择了向警方报案。

  交完租金 二房东消失了

  春阳购物位于博硕路1138号大学城商业街专家公寓B栋120号一楼,百余平米的面积被分割成若干商铺,由10户业主分别经营手机维修、复印、美甲、十字绣等,以及各种小吃。由于邻近学校,而此时学校都已经放寒假,所以这些业主们在十三四号开始陆续关门。

  从事复印的业主卓先生是最早发现二房东韩相春不见了。卓先生说,由于韩相春欠他一万元钱,欠另一名卖煎饼的业主1.65万元。卓先生从13日开始向韩相春要钱,可是到18日,韩相春不再接电话,并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说他去外地打工,过好了再回来。这让卓先生心里没了底,其他的业主闻讯后陆续赶来。

  10户业主手中都有与二房东韩相春和其妻子签订的房屋租凭合同,日期是从2010年10月1日到2011年10月1日,租金两三万不等,共计约22万余元。

  据业主了解,韩相春,42岁,九台人,此前与妻子和两个女儿住在二楼,父母在附近收购废品。事发后,他的父母妻女都失踪了。

  断水断电 大房东要求搬走

  春阳购物一楼、二楼都是韩相春租的,一楼为门市,二楼为旅店。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春阳购物,打开一楼的卷帘门,里面黑漆漆的,二楼的旅店也被搬得乱七八糟的。

  据业主们介绍,大房东18日出现过,他和韩相春签了三年的合同,一年一交钱,但韩相春今年没有给大房东租金,所以现在大房东让他们搬走,限24号之前必须撤出去,一时间令大伙没了主意。

  虽然业主在此经营多年,今年的合同也是与韩相春续签的,但在此前他们从没见过大房东,当日匆匆一面也没留下联系方式。目前,业主们正式向警方报案,同时他们希望大房东能出面协商处理此事,毕竟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

  入股饭店 二房东卷走营业额

  业主卓先生曾在16日到韩相春入股的饭店去找过,可是饭店的人告诉他自14日后就没见过韩相春。据说韩相春经营的饭店生意不好,还卷走了一定数量的营业额,其合伙人也在找他。但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位于吉林大路与民丰大街交会处附近的饭店时,工作人员对此事都避而不谈。

  律师说法

  与二房东签的合同有效与否要看大房东是否认可

  据相关法律从业人员讲,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要转租房屋,必须经有权的出租人即房主同意。像上面提到的业主的情况,二房东在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时,大房东是否知情并同意这种行为。如果大房东不认可,业主们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从法律上讲则是一份不生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