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80后妻子不洗内衣起诉离婚

2011/2/1 2:01:2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80后”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在家里娇生惯养,男孩像“王子”,女孩像“公主”,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这场离婚官司让办案法官很吃惊,因为作为妻子的小丽只知道丈夫是北京人,却说不出男方家在何处。

小两口为“干洗内衣”闹离婚 漫画 许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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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在家里娇生惯养,男孩像“王子”,女孩像“公主”,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如今,“80后”已步入而立之年,他们中有不少已经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80后”的婚姻中少了很多传统特点,像“男主外、女主内”、“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等传统婚姻特点,正被这代孩子所打破。“80后”的婚姻似乎更脆弱,很多夫妻因无法磨合而难以携手走过结婚的第一年。昨天,记者从丰台区法院了解到,2010年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为“80后”的占到三成,而且“80后”离婚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且离婚的理由更加匪夷所思,他们甚至为了“内衣送干洗店”打离婚官司。

  ■典型案例一

  女方内衣送干洗店 男方嫌女方“太懒”

  “80后”女孩小丽是一名白领,有着不错的收入。她的丈夫小强也是“80后”,同样收入不低。两人结婚后,生活无忧,却经常为了做饭、刷碗闹别扭。两人每天都要争论由谁来做饭、谁来刷碗。后来,小两口做了约定,一人负责做饭、另一个人就负责刷碗,两人轮着做。岂料小丽为应付家务活有着自己的“妙招”。有一天晚上,轮到小丽负责刷碗。小强下班回到家,准备做晚饭。这时,妻子小丽竟然告诉他,自己已经定了外卖,这样她就不用刷碗了。

  更让小强受不了的是,他认为洗衣服的家务活应该由妻子小丽来做,可是小丽每周都会把家里的一大堆衣服送到干洗店干洗,其中还有夫妻俩的内衣***。小丽每次在干洗店洗衣服要花费1000多元。两人结婚仅一年小强就忍无可忍,将妻子诉到丰台区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在庭审时,丈夫小强对法官说:“她(指妻子)太懒了。您想不到她有多懒,她怎么能把内衣***送去干洗呢!”

  ■典型案例二

  公公忌日不许看病 婆媳大战升级

  “80后”小欣与丈夫小宇婚后感情很好,平时几乎没有红过脸。但在2009年春节,小欣发现孩子发烧了,就抱着孩子准备出门去医院看病。小欣没想到,婆婆却不让她带孩子去医院。婆婆的理由是,过年看病不吉利,而且当天还是小欣公公的忌日。小欣没有听婆婆的话,执意要带孩子去医院。就这样,婆媳大战爆发了。丈夫小宇搬来救兵,请岳父出面劝劝小欣。小欣的父母赶来见到小宇的母亲,双方话不投机。最终,这场婆媳大战演变为两家人大战。

  事发当天,小欣带着孩子去医院看了病。随后,她又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居住。当小欣打电话给小宇,提出要带着孩子回婆家时,小宇坚决要求妻子小欣向母亲道歉。但是,小欣认为自己为了孩子并没有做错。双方僵持不下,小欣决定离婚。她将丈夫小宇告到丰台区法院。由于孩子年仅两岁多,法院最终判决孩子归母亲小欣抚养,父亲小宇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

  ■法官分析

  家务低能成婚姻“软肋”

  丰台区法院史金霞法官办理过很多“80后”离婚案件。史法官分析说,“家务低能”是“80后”婚姻生活中的“软肋”。按照传统婚姻观念,女人应该承担家务。“80后”女孩结婚前在娘家很少干家务活,她们中有很多人在结婚后也不愿意围着家务转。这些人认为婚后丈夫就该“宠”着自己。这种新的婚姻观念与传统婚姻观念发生冲突,结果会导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成为离婚的隐患。

  ■法官分析

  “80后”没有容忍意识

  史金霞法官分析说,“60后”、“70后”媳妇容易容忍老人,她们奉行“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可是,“80后”媳妇没有容忍的意识,她们敢直接跟婆婆对着干。有些“80后”夫妻原本感情很好,往往就因为处理不好与老人的关系,从而导致离婚。由于“80后”多数是独生子女,小两口在婚姻生活中吵架,双方父母都会为各自孩子助阵,变成两家人的矛盾。史法官认为,对于“80后婚姻”,双方家长最好不要介入太多。

  ■典型案例三

  认识10天闪婚 结婚20天离婚

  “80后”女孩小丽与前任男朋友吵架分手,感到很失落。她参加朋友聚会遇见了小磊,小磊在一家4S店工作,与小丽年龄相仿。两人初识感觉还不错。过了10天,小丽就决定与小磊结婚,两人领取了结婚证。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像小丽想象的那么美好,她与丈夫小磊经常为小事吵架。小丽觉得小磊与自己性格不合,于是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这场离婚官司让办案法官很吃惊,因为作为妻子的小丽只知道丈夫是北京人,却说不出男方家在何处。办案法官问她,被告小磊在哪家4S店工作。小丽摇了摇头。按照小丽的说法,由于两人结婚太仓促,她没有见过男方父母。办案法官说,这样的婚姻有点“太儿戏”。

  ■法官提示

  别让孩子成为牺牲品

  丰台区法院史金霞法官介绍说,“60后”、“70后”当事人可以为了孩子不离婚,而“80后”夫妻打离婚官司,为孩子考虑的很少,他们大多不会为了孩子不离婚。丰台区法院王晓耘法官也有同样的感受。两位法官都表示,“80后”夫妻离婚,不要让孩子成为婚姻牺牲品。

  王法官在审理多起“80后”离婚案件时发现,“80后”夫妻的婚姻里,孩子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够成为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80后”当事人对孩子感情不是很深,他们有些是奉子成婚、有些是奉父母之命成婚,他们生孩子就像完成任务。史法官说,“80后”父母不能总考虑自己的感受,要为孩子多考虑一些。

  晨报记者 武新

  ■法官分析

  “80后”缺少家庭意识

  “80后”崇尚自我、个性强,家庭意识不强,对于婚姻考虑的更多的是自我的感受,也不会顾忌长辈的态度。他们我行我素,“来电”了就闪婚,缘尽了就散。史金霞法官分析说,“80后”夫妻在婚姻中很少为对方着想,没有为对方付出、奉献的精神。“80后”中有些孩子在结婚后还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的心理年龄还没有长大,生活阅历少,不知道怎样承担家庭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