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纳 通讯员 吴伟明)两位普通的同事,一次偶然的相撞,却引发了一起残忍的血案,结果一个锒铛入狱,一个受伤在床。这是近日发生在南山的一起因小推车引发的血案。
雷某与龙某本是同事,2010年11月24日,龙某在公司推着小车不小心撞到了雷某,雷某要求龙某道歉,龙某却出言侮辱,于是双方拳脚相向。
事后,公安机关介入,因龙某的伤情未达到法定追诉标准,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解,以雷某赔偿龙某765元了解此事。
2010年11月27日,已经辞职的龙某回想起此次被打,心中怒火重燃,便买了一把菜刀,守候在雷某的宿舍楼下。当晚,雷某与同事返回宿舍时,龙某扑上前去,对着雷某的背后连砍三刀,迅速逃离了现场。
浑身是血的雷某被同事迅速送往医院,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次,雷某伤情已构成轻伤,根据刑法规定,龙某已涉嫌故意伤害罪。1月9日警方抓获龙某,龙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其已被检察机关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