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消息 一名台湾花莲大毒枭推出“先享受后付款”的招数灵活犯毒,并和买家相约在“殡仪馆”内交易,被警方查获贩卖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达41次。依一罪一罚原则,被花莲地方法院重判22个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累积达210年零5个月,合并执行无期徒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花莲地方法院指出,黄姓男子从2008年11月下旬,首次贩卖海洛因,并认为毒品市场有利可图,于是开始购毒贩毒。截至隔年7月7日,不到一年时间,陆续贩卖海洛因和安非他命达41次,其中的40次还是在短短13天内所犯。
花莲警分局、吉安警分局追查后发现,黄姓男子是花莲地区主要的毒品供应者,犯后态度不佳,坚称未贩毒,并涉及伪证罪,台检方去年侦结后求处黄姓男子死刑。
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依一罪一罚规定,针对黄姓男子贩卖一级毒品海洛因部分,今年1月26日判处22个无期徒刑;贩卖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及意图贩卖、持有一级毒品和转让禁药罪部分,判处有期徒刑,累积达210年零5个月。
据报道,黄姓男子很有生意头脑,犯毒手腕相当灵活,推出“先享受后付款”的招数,大开方便之门,让毒虫赊欠毒品款项,也曾答应毒虫拿钻戒和名表交换毒品,甚至有吸毒者只以热水器就能换到毒品。
为逃避警方追查,黄姓男子多次变换毒品交易地点,除了在大卖场、连锁超市、电子游艺场、饭店、图书馆以及加油站进行交意毒品,还曾和买家相约在“殡仪馆”内交易,虽自认聪明,最后还是难逃法网。( 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