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立大学教授性侵4名女研究生

2011/2/24 18:21: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在私立大学任教的尤姓教授借着影响学生论文成绩、给予赴海外深造机会等理由,多次性侵4名女研究生。法官审酌C女曾4度在宿舍、饭店遭尤性侵,以及D女遭尤姓教授带往MTV性侵1次,以5个利用权势x.j罪,改判尤2年4个月。

  2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在私立大学任教的尤姓教授借着影响学生论文成绩、给予赴海外深造机会等理由,多次性侵4名女研究生。近日,台湾“高等法院”以5个利用权势***罪判决尤姓教授2年4个月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在新北市某私立大学任教的尤姓教授从2005年到2007年间,向4名女学生以论文给高分、撰写赴海外深造推荐信等条件,猥亵、性侵女学生得逞。

  判决指出,尤姓教授不只在研究室中亲吻、拥抱女学生,有的被害人并遭带往饭店或MTV包厢被性侵,尤再要求女学生为他提供各式性服务。

  受害女学生因担心反抗将无法顺利毕业、赴海外就业,隐忍不敢举发。直到其中一名女学生向校方申诉后,事情才遭揭露,尤事后已不在该校任教。

  法院一审时,尤姓教授辩称与4名女学生都是男女朋友关系,法官认为,女学生均出于自愿,判尤无罪。

  台检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认为,除了从未出庭的被害人A女外,尤姓教授曾在性侵被害人前后提及考试及介绍工作,认定尤利用权势与3名女学生先后发生不当性行为,改判有罪,以3个利用权势***罪,合并判处尤1年6月。

  案件遭台“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台“高院”更一审合议庭认为,A女始终未出庭,证据不足;而受害B女曾指自己与尤姓教授交往,双方并已和解,因而只认定C女与D女受害。

  法官审酌C女曾4度在宿舍、饭店遭尤性侵,以及D女遭尤姓教授带往MTV性侵1次,以5个利用权势***罪,改判尤2年4个月。全案可上诉。( 冯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