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捡到万元起贪心藏匿在家中

2011/2/26 3:09:1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2月20日,粗心旅客龙先生在武广高铁长沙南火车站出站时,将装有1.26万元巨款的钱包放在行李拖箱上拖行,不慎遗落在地,被路过的邓某拾获后,藏匿在家中。在初步审查中,邓某拒不承认捡拾钱包的事实,并一再要求民警出示证据。

  本报长沙讯 2月20日,粗心旅客龙先生在武广高铁长沙南火车站出站时,将装有1.26万元巨款的钱包放在行李拖箱上拖行,不慎遗落在地,被路过的邓某拾获后,藏匿在家中。昨日,长铁警方通过摄像头锁定了捡钱人邓某,并说服邓某承认捡到钱包的事实并物归原主。

  20日下午3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南站派出所接旅客龙某(男,24岁,湖南省邵阳市人)报案称,大约一个小时前,其乘坐武汉开往广州南的列车到达长沙南站,等走到出站口公交坪时,发现自己放在拖箱上的棕色小夹包丢失,包内有人民币1.26万元、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

  ***立即根据龙某出站的路线,调取视频监控,并发现当日13时50分许,龙某的夹包系在长沙南站出站层处掉落在地,尔后被一穿黑色夹克的男子捡走。但因为该男子背对摄像头,面容比较模糊。

  随后,***迅速在周围开展调查访问,查实该黑衣男子系出租车司机邓某。2月25日10时许,当邓某(男,41岁,湖南省茶陵县火田镇人)出现在长沙南站载客时,被***发现并查获。

  在初步审查中,邓某拒不承认捡拾钱包的事实,并一再要求***出示证据。“捡钱不犯法,但是拒不返还失主就犯了法。”***劝说邓某。一直僵持了四五个小时,直到***让其观看监控录像画面后,邓某才终于承认捡钱的事实,并交代将所捡财物藏匿于家中衣柜、书柜、床头柜等处。根据其供述,***在其家中缴获了全部赃款、赃物,并归还失主龙先生。

  捡钱后不归还失主,到底犯法不犯法呢?据办案***介绍,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在金额较大(1万元以上)拒不返还的情况下会构成侵占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失主放弃追究其责任,拾款人方可免予刑事处罚。对于捡拾者,失主可以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是这属于失主的自愿行为。

  记者龙涛 通讯员朱红梅 熊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