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缺钱花卖掉两岁亲生儿子

2011/2/28 15:49: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网吧里,QQ消息声响起,熟悉的头像在闪动,一男子迅速点开对话框,对方已打出交易的时间、地点,他答应了。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李桦

  本报讯 网吧里,QQ消息声响起,熟悉的头像在闪动,一男子迅速点开对话框,对方已打出交易的时间、地点,他答应了。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交易,这个在网吧上网的男人,准备交易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近日,闽清县法院对这名卖子的男人以拐卖儿童罪进行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闽清的小刘二十多岁,可早已当爹了。他21岁就与同居多年的女朋友小蔡生下一男孩。虽说二人没有办结婚证,但感情一直不错,偶有争执,也不过是小打小闹。双方家里人也不反对他们在一起,还常常帮着照看孩子。几年前,小刘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家人不离不弃,女友还为其添了一子,本来幸福生活已拉开序幕,可是,小刘一直为没钱烦恼。为了钱,他竟打起自己两岁儿子的主意。

  2010年初,刘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山东的荆某,当了解到荆某的胞弟在2009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去世、荆某一家很希望能收养一男孩时,小刘想到了自己年仅两岁的儿子。没有稳定收入的刘某最近手头很紧,正想着到哪儿捞点钱花,没想到机会自动上门了。正好,小蔡近日因和小刘赌气独自回娘家去了,只留下小刘和年迈的奶奶照顾儿子。于是小刘瞒着奶奶偷偷带着儿子北上南京打算与荆某一家进行交易。第一次北上,刘某不小心丢了手机,无法联系到收买人,不得不带着儿子回来。小刘回家不久又通过QQ与荆某取得了联系,第二次北上南京。这一次,刘某得偿所愿,不但拿到4万元的“抚养费”,连5000元路费也一并“报销”了。拿到钱后,刘某买空调、买摩托车、赌博……很快就将钱挥霍一空了。

  去年9月21日,小刘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刑事拘留。此时的他终于警醒,把卖儿子的事告诉了父亲,并拜托家人一定要把儿子带回来。但他的悔恨来得太晚。小刘的行为不但伤害了亲情,而且于法难容。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