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坚拿着母亲罗结带生前照片,神情悲伤。 李楠楠 摄
讯 (记者 李楠楠 魏徽徽 实习生 罗瑞雄) 如果不是因为那次贫血住院,罗结带老人今年刚好步入70古稀之年。去年1月份,住院治疗后准备出院的罗结带经历一次灌肠后,便在ICU重症监护室内走完人生最后3个月,医疗花费高达160多万。罗结带家属以医疗损害侵权为由,将包括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下称“肇庆一院”)在内的3家医院,诉至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索赔203.5万余元。昨日该案在天河法院开庭审理。
准备出院灌肠后休克
2010年1月3日晚上,69岁家住肇庆高要禄步镇中区华兴里的罗结带老人在儿子林伟坚陪同下住进了肇庆一院肾内科,当天的诊断为贫血和慢性肾功能不全。经过休息治疗,两天后病情有所好转,老人在1月8日就打算出院。
考虑到年关将近,家人决定再留院两三天观察,但1月10日医生告知患者家属,怀疑老人有便秘,可能第二天需灌肠通便。次日10时半左右,该院内科医生在未获患者本人和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1500毫升生理盐水分两次通过患者肛门打入体内。
未过多久,老人家脸色苍白呻吟不断,随后到来的医生用注射器在患者腹部抽出一管浑浊液体。医生查看后为其开了B超检查。中午一点半做完B超,罗结带已无法说话,出现休克症状。并于当天傍晚时分被送进ICU重症监护室,医院随即为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疑肠穿孔仍保守治疗
入住ICU后,当医院再为患者做腹腔导管引流时,又抽出大量带血丝黄色粘稠液体。林伟坚开始有些担心,并提议是否需要送至广州的大医院就诊,但医院的答复却是“保守治疗”即可。家属听从了医院“保守治疗”的建议,一保守就是9天。1月19日,当晚医院会诊后却表示,“患者腹水严重,如果采取手术仅有1%~2%生还机会”。
失去信心的家属随即强烈要求转院,而出院时肇庆一院的出院诊断标明着“急性腹膜炎(胃肠穿孔?)”,“怀疑为穿孔,但对于穿孔位置仍无法明确,这种保守要了我母亲的命”,林伟坚事后称。
转院两次最终不治
1月19日,罗结带被送入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检查后明确患者肠穿孔位置,为其施行了手术。但由于患者腹腔内出现严重感染,体内多脏器已出现衰竭情况,在中山六院住院30天后,家属又将其转至科室配备更齐全的中山一院。
在中山一院经过50天的ICU治疗,罗结带于2010年4月14日不治身亡,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患者是“弥漫性腹膜炎致多脏器感染,重度黄疸,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长期的ICU治疗也让家属承担大量医疗费用,据统计,从1月3日入院之后,患者在肇庆一院花费为6万余元,在中山六院花费为47万元,而治疗周期最长的中山一院花费则达86万元,再加上期间外购20多万元的进口药物,全程医疗费高达160多万元。
虽然在肇庆一院的花费是最少的,但林伟坚认为,随后发生的巨额医疗费和母亲的死,都和肇庆一院有莫大关系。据林伟坚介绍,事发后的去年3月份,肇庆一院曾分3次将30万款项打入罗结带医疗账户,但此后再无联系。
家属质疑
未经同意灌肠致夺命
医院回应:灌肠不属特殊治疗无需家属签名同意
林伟坚表示,灌肠是外科护理的诊疗手段,特别对老年人实施时具有一定危险,可能损伤肠道而产生不良后果,但肇庆一院医务人员在没有获得患者和家属同意时便实施灌肠,而且让内科医生来做需由外科医生操作的事,明显侵害患者权益。
肇庆一院辩称,实施灌肠是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实施的治疗,因罗结带住院期间有10多天不排便,而口服通便治疗后效果欠佳。1月10日,罗结带出现腹部疼痛不适,考虑患者长期便秘,是由于肾功能不全等各种因素导致肠功能紊乱的症状,最终才采取通便治疗,以促进肠道排毒并缓解症状。
“灌肠、插尿管等措施作为常见的操作,不属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常规是不需要患者家属签书面同意书的。”肇庆一院代理人还称,灌肠不可能造成患者结肠断裂、肠穿孔。
保守治疗致延误时机
医院回应:患者身体不利手术,出院时仍很清醒
原告林伟坚民事起诉状上写到,肇庆一院存在隐瞒病情,延误诊治时机的事由。因患者在灌肠出现病危时,肇庆一院已知其极可能是胃肠道穿孔,而且曾放置腹腔引流管引出大量液体,如此明显事实却被隐瞒并采取保守治疗,是延误治疗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肇庆一院代理人辩称,治疗方法没有延误,之所以采用保守治疗,是考虑到患者有肾功能、心功能不全,存在不利于手术的症状。而期间,家属也申请了省内外的外科专家会诊,专家也认为应该采取保守治疗,为手术创造条件。专家曾与家属谈话,家属同意了保守治疗方案。期间,医生曾告知是胃肠穿孔引发的弥漫性腹膜炎,不存在故意隐瞒。
由于被告医院有三家之众,昨日庭审仅到答辩阶段即因时间问题宣布休庭,天河法院将择日再次开庭进行法庭举证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