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静 方淑梅) 刘某为邻居灭火烧伤住院治疗了20天,出院后尚欠医院医疗费3464.53元,经医院多次催要,刘某以见义勇为为由,拒绝支付医院欠款,医院将刘某诉至法院。密云法院近日受理了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2009年11月8日傍晚,刘某在散步时见到村里一五保户家中着火,刘某泼水灭火,不慎烧伤面部和右手背,在医院住院治疗20天。村委会为他垫付了1000元住院押金,余下的3464.53元医药费刘某拒绝支付。刘某称,他是为邻居救火而受伤,这笔医药费本应该邻居为他支付,但邻居是五保户,没有能力支付,所以村委会应该出面为他支付这笔费用。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