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周文 通讯员 王堃) 十三岁的女儿与三十岁的男子私奔,父亲找回女儿后向男子索要十万元赔偿费遭拒。一气之下,父亲将男子扭送到派出所。
4月5日14时许,几个人将一年轻男子扭送至沙湾县公安局四道河子派出所向***求助。其中一位年龄稍大的称“我女儿还不到十四岁,被这个男子强***了”。
报案的男子叫阿伟,祖籍甘肃,长期在四道河子镇打工。阿伟有一个女儿叫小梅,今年还不满十四岁,平时阿伟上班,小梅辍学在家给他做饭。
经询问***得知,阿伟的女儿小梅虽然还不到十四岁,却有近一米七的个头,看上去像十七八岁的模样。镇上有个叫华子的男子曾对小梅说过打算去乌鲁木齐发展,小梅不想继续呆在家里,想让华子带她一起去乌鲁木齐,所以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小梅和华子的事情被其父亲阿伟发现后,阿伟心有不甘,向华子索要赔偿费十万元,遭到华子拒绝后,阿伟便向警方报假案,希望借此获得一笔补偿费。
办案***说,阿伟向华子索要损失费未果后将其扭送派出所的行为,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将构成勒索罪。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杨玉娟就小梅一事分析说,小梅私奔事件,华子和家长都有不容忽视的责任。华子与小梅发生性关系,华子占有一部分责任,但家长管理不严和放任小梅接触社会人员也是主要原因。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