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 通讯员刘天翔 陆叶) 家教老师杨勇(化名)在自己辅导的11岁女孩的家里对其进行猥亵,还声称这是送给女孩的生日礼物。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杨勇批准逮捕。
杨勇刚到而立之年,本科毕业后,就在北京一些学校附近散发家教广告。去年6月,杨勇给11岁的女孩彤彤(化名)当家教,每次补习的时间都是晚上7时至9时,并且在彤彤的卧室里单独辅导。今年3月21日,彤彤随口念叨自己的生日快到了,天真地问杨老师准备送她什么生日礼物。杨勇顿生歹念,亲吻、抚摸彤彤的下身,进行猥亵,甚至还恬不知耻地说这就是给彤彤的生日礼物。彤彤吓得急忙将“老师”推开。事后,杨勇也怕彤彤告诉家长,赶忙道歉,一再追问彤彤是否介意。
第二天,彤彤的母亲接其放学时,彤彤还是心有余悸地将一切告诉了母亲。母亲急忙报案,警方将杨勇抓获。
检察官说,杨勇出于寻求刺激的目的,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幼女实施猥亵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涉嫌猥亵儿童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