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指监守自盗跳江自杀

2011/4/20 11:05: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半个多月前,19岁的王小姐被雇佣的超市发现“监守自盗”,偷窃收银机的现金,最后家属交了4000元的赔偿金,才算私了此事。对于家属的质疑,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收银台安装了两个监控探头,当时拍下了整个盗窃过程。

  讯(记者/朱晋戴双城)半个多月前,19岁的王小姐被雇佣的超市发现“监守自盗”,偷窃收银机的现金,最后家属交了4000元的赔偿金,才算私了此事。然而,被接回家的王小姐却说自己受了冤屈,每天以泪洗面。前天上午,她趁家人不在,偷偷跑到东江边纵身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不过,超市方面仍然坚称王小姐有偷窃行为,并有监控视频为证。目前,桥头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女子被指偷钱,家人花钱私了

  3月27日晚10点,王先生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超市那边说我偷了店里800元,要你们过来解决一下”。王先生记得,女儿当时的声音有些颤抖,电话是用超市里的座机打过来的。

  随后,家属迅速赶到了超市。只见超市里一群人将王小姐围得严严实实,王小姐被吓得半晌不发一言。超市办公室的人告诉家属,王小姐在上班时候,趁没有人在偷走了收银机里的800元,超市方面要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一开始说是偷一罚十,要我们赔8000元。后来我女儿跪下来求他们,改口说赔6000元私了。”王先生说,“凭我对女儿的了解,她不大可能干这样的事情。当时我要求见超市的老板面谈,但被他们拒绝了。”

  多番交涉之后,超市方面提出4000元私了此事,以后不再追究。“我女儿才19岁,而且上班也才半个月,对这个社会上的很多事还不太懂。”王先生说,为了保护女儿,免得她的情绪受到影响。王家向人借了4000元给了超市,然后将女儿接回了家。

  独自离家跳江自杀

  王小姐一家来自广东揭阳,父母一直在东莞桥头做生意。今年3月,王小姐来到桥头某服装超市,做起了收银员。

  被父母接回家后,王小姐变得茶饭不思,整天以泪洗面。王先生说,有一段时间,女儿经常对他说,“为了这点钱受这么大的冤屈,太不值得了,还不如死了算了。”然而,王先生一直以为女儿只是“放不下”此事,没有引起更多重视。

  谁料,前天上午7时,王小姐趁着父母不在家,独自一人离开了家。到了中午时分,家人等她回来吃饭,却没等到,打她手机也打不通。下午4时,王小姐的哥哥接到企石公安分局电话,被告知王小姐在企石镇跳江自杀。噩耗传来,一家人都哭倒了。

  王先生说,“我女儿肯定是想以自己的死,来证明清白。”他认为,女儿的死,超市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超市称有视频为证

  女儿死后,王先生一家一直与超市方面交涉,希望讨个“说法”。昨日上午,王先生叫了十几名亲朋好友来到超市门口,要求对方调取录像证明“女儿是清白的”。

  对于家属的质疑,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收银台安装了两个监控探头,当时拍下了整个盗窃过程。“证据确凿,我们没有诬陷员工。”

  不过,记者要求查看该段监控视频,遭到了该负责人的拒绝。“我们本来是想报警的,看孩子还年轻,家属当时又苦苦哀求,这才决定私了处理。”该负责人还说,整个私了过程一直是在双方协调,并未恐吓过王小姐。

  目前,桥头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其表示暂不透露相关细节。警方称,他们会在调查时调取当天视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