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主陪护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因石榴庄路面塌陷,货车车主与当时坐在副驾驶的父亲均受伤。
■ “路面张嘴‘生吞’大货车”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丰台区石榴庄路路面塌陷,货车坠入坑中被填埋后,车主陈国胜昨日表示埋车前无人通知他。他4天来多方联系赔偿,但未得到任何回应,全家7口人生活陷入困境。昨晚,“抢险指挥部”与陈国胜进行接洽,陈国胜称对方答应三四天给答复。
车主计算损失40余万
“没人提前通知我,就把车给埋了。”得知货车被埋后,安徽车主陈国胜4天来与多个部门联系,希望就赔偿进行协调,但无回应。
昨日上午10时许,陈国胜在律师陪伴下,到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寻求解决赔偿问题,“我们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就直接过来了。”
陈国胜准备的书面“情况说明”显示,4月25日晚,他驾驶货车行驶至丰台石榴庄路西口东侧100余米处,路面突塌陷。他与60岁父亲陈东林,连同车辆一起掉入裂口,两人受伤。后有关部门未通知陈国胜也未征求意见,直接将车封埋。
陈国胜列出了损失情况,包括购车费用42.4万元,连同车辆一起被埋的手机、皮包和加油卡,以及各种证件等共计43.9万余元。
“车上还有将近7000元票据,都没有结算。”陈国胜说,所列损失还不包括他和父亲的医疗费用。
陈国胜说,事发时他正往绿化工地拉土,肯定没超载。
经协调,路政局信访办人员收下“情况说明”,表示将会了解情况,上报解决。
货车被埋全家陷困境
“家里的困难到了极点。”今年36岁、来京务工已近20年的陈国胜说,之前他和哥哥打零工维持全家7人生计,后来他们决定买车跑运输改善生活,没料到运营10个月即遭横祸。
陈国胜说,为买车全家人拿出了12万元的积蓄,又向亲友借了8万元,其余全靠银行贷款买了一辆货车。目前每月要还1.1万元,还有14个月贷款未还清。
由于无钱交押金,事发当晚受伤的陈国胜父亲陈东林被送往医院后,只得回家休养。昨日,陈国胜借来1.2万元钱,将父亲送往丰台医院。经初步诊断,陈东林胸椎明显骨折。
昨日下午,“抢险指挥部”打来电话,约陈国胜晚上协商善后赔偿事宜。
“已经有了意向,对方也有诚意。”昨晚11时许,结束协商的陈国胜回到家中。他说,他提出了意向,包括各种损失、治疗费用等。指挥部表示会尽快汇报,争取三四天内给出解决办法。
■ 对话
“希望早点获赔为父治病”
车主称每天打上百个电话,但一直没有进展
昨日中午12时,陈国胜在市路政局联系赔偿事宜,他右耳后的一条血口子清晰可见,肿起的腰部使他行走困难,必须用手扶着腰。
说起4天来寻求说法的经历,陈国胜连连摇头,称事情始终没有进展。
“谢谢救我们的好心人”
:路面塌陷时,你在车上是什么情况?
陈国胜:出事是在11点40分,我当时看了表,记得很清楚,车开着开着一下“飞”起来,脑袋朝天,屁股冲下,然后就感到车在往下陷。
:怎么脱险的?
陈国胜:当时浑身都疼,也不知道伤在哪,旁边的父亲撞晕了,嘴不知磕在哪里满脸是血。后来有几个人跑到车跟前,我就把父亲从车里往外拖,他们从外面接住抬出去,然后我也跳下了车,没几分钟车就陷到坑里了。
:最后怎么离开的?
陈国胜:父亲躺在地上动弹不了,一个劲儿地喊“疼”,后来我陪他乘急救车去了医院,安顿好后又去了趟工地,回到现场已经凌晨3点多了,看没有什么情况就回家了。一定要替我谢谢那些救我们的好心人,要没有他们,我们爷俩就没有了。
多个单位说不归自己管
:当时知道自己的车会怎么处理吗?
陈国胜:第二天我是早上9点多到的现场,当时坑里的车还能看见点儿顶。我看到像领导的人,都会上去问我的车怎么办,后来只要是穿制服的人我都会去问,到下午2点钟至少问了40个人,大多数人都说只管抢救,不管车的事,也有些人说车会吊起来,但没有人说会埋车。我下午回家时,都一直以为车会给起来。
:什么时候知道车被埋了?
陈国胜:第三天(27日)早上9点我又去了现场,看到他们在灌混凝土,车已经埋得影子都不见了。我当时就急了,之前我一点消息都没有得到,我先打122报警,交通队说不归他们管,我又打12345市长热线,说给我记录了。那两天,我通过114查各单位的电话,每天要打上百个电话,交通委、路政局什么的都找过了,但他们都是来回推。
“他们应主动找我们”
:有没有求助过保险公司?
陈国胜:出事当晚我就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他们派人勘查现场,没说过不赔。但是保险公司理赔复杂、时间长,我们耗不起,且埋车时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他们没法定损。
:现在有部门介入协商了吧?
陈国胜:对,我希望这个协商能有个结果。我是一个农民,别的事儿也不懂,我觉得应该是他们主动来找我们,不应该是我们自己这样找,还什么人都找不到。
:你接下来还有什么打算。
陈国胜:希望能早点拿到赔款,给父亲治病,把日子过下去。
■ 律师说法
处置个人财产应提前告知
为车主提供法律咨询的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磊认为,被埋车辆毕竟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在处理的时候应当有个事先告知和协商,而且从当时的情况看,并不是突发的灾难,完全有告知和协商的时间。
王磊表示,在整个救援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能不能把车救出来,二是当事车主本身愿不愿意放弃对车辆的救援,两个情况要进行综合考虑。“如果说确实无法把车救出来,那车主个人意愿也左右不了填埋的结果。”王磊说,即使可以救援,也要进行具体分析,比如救援车辆的费用比车辆本身的价值还大,或者事故影响供水、影响通行,对公众的影响高于车辆的价值,在这些情况下,可以经过协商放弃救援。
此外王磊认为,即使车放弃了,车内物品能不能拿出来,也应该是要考虑的情况,而对于事后有伤者和财产损失的情况,有关部门没有主动和陈国胜进行沟通,在处理措施上有不当。
■ 网友声音
郑渊洁呼吁合理赔偿
昨日上午8时43分,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布了陈国胜的遭遇,呼吁网友转发此帖,让陈国胜获得合理赔偿。郑渊洁还表示,愿陪陈国胜去北京各有关部门索赔,并将索赔经过如实向博友汇报。
截至昨晚8时许,该条微博引起广泛回应,转发超过1.5万次,评论也有3600余条。
下午1时40分,经过媒体联系,陈国胜在家中接到了郑渊洁的电话,在电话中,郑渊洁向陈国胜详细了解了事发过程,表示愿意从中协调,推动这件事的解决。
@步兵都尉 政府部门得赔,过去人行道上树倒砸了行人,市政维护部门还得赔人家呢。
@每天走一万步:路政部门对道路有维护的义务,这样的路面塌陷如果证明不是人为的、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路政部门应当赔偿。路面又不是不遵守限行的车辆压塌的!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张太凌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