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上的邮戳日期为昨天。本报记者王苡萱摄
本报讯(记者 孙雪梅)昨天,朝阳区百子湾附近一废品收购站收到20多斤特别的“废品”——上百封未拆封的信件信封上均盖有百子湾邮局昨天的邮戳。投递员从收购站将信件全部买回,并否认变卖信件。邮局负责人表示,正在调查此事。
废品站收购百余信件
昨天上午,一名读者致电本报,称朝阳区百子湾附近一废品收购站收到20多斤未拆封的信件。记者来到该废品收购站,收购站老板孙明(化名)称,昨天上午11点左右确实收到3捆废品,“都是没有拆封的信件,有100多封,我花了11元”。孙明说,他已记不清是谁把信件卖给他。
记者注意到,所有的信件信封上均盖有“百子湾(投)”的印章,且盖章日期均为昨天,信件收件或退还地址均在百子湾附近。
100多封信件多是北京邮出的印刷品,其中10多封信上贴有“改退批条”,表明邮出后没找到收件人,所以应退还发件单位。值得注意的是,有4封以上为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寄出,信封上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专用”的标志。
投递员坚称未卖信件
记者随后来到百子湾邮局,出示了几封信件,询问根据信封上的地址能否送达,邮局工作人员称,这些信的地址写得不清楚。
“未开封的信件,怎么会到废品收购站?”面对记者疑问,邮局工作人员陆先生称,信件上盖的章表明,废品收购站的上百封信收信地址应在他的管片内。不过他坚称,“我没有把信当废品卖,也不知道是谁卖的”。陆先生称,他刚到百子湾邮局上班不久,对管片还不太熟悉。
随后,陆先生到废品收购站,花11元钱将孙先生手中的信件全部买回,并向其主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邮局称着手调查此事
昨天下午,百子湾邮局投递部主任田先生回应称,100多封信中,除7封之外,其余信件的投递地址均在某大厦附近,“可能是大厦收发室见没人收,就卖了”。至于那7封信为什么也同时被卖,田先生称,“可能是分发时失误”。
颇为蹊跷的是,信封上均盖有昨天的章,而陆先生称,昨天他虽然去过某大厦送信,但并没有投递到上百封,“一整天也投递不了这20多斤”。按照一般的上班时间算,即使陆先生早上8点开始投递,上午11点信件就被一起卖到废品收购站,这么短暂的时间也让人费解。
昨晚,田先生称,邮局已着手调查究竟是谁将信件卖到废品收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