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名考生得到了考题答案,导致其他115名考生成绩全部作废。而泄题者,竟是主抓全县教育系统考风考纪的县教育局纪检组长。虽然事后该县又组织考生重考,但重考给招考机构和考生个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到底由谁来埋单,一直在该县争议不休。
法律界人士认为,面对屡见不鲜的招考泄密事件,考生可以行使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相关招考机构也要建立一套国家赔偿预案
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古丈
4月30日,湖南省湘西州古丈县115名考生不得不再次踏入考场,重新参加考试。
虽然心里有十二个不愿意,但杨鹏(化名)还是不得不再次踏入考场,因为这场考试或将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在2011年古丈县教师招聘考试中,因为古丈县教育局纪检组长黄启富将考题答案泄露给一考生,导致其他115名考生的考试成绩全部作废。
目前,重考后的成绩已经出来,拟录用名单正在进行公示。然而,重考给招考机构和考生个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谁来埋单,成为泄题后的又一问题。
考题泄密
2011年3月中旬,古丈县的一则《教师招聘公告》,让杨鹏心动不已。
杨鹏的老家就在古丈县,师范大学毕业后杨鹏一直在外地打工,当听到家里人告诉他县里面招考教师的消息后,杨鹏立即向公司请了长假,从外地赶回古丈。在他看来,能在老家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是件很幸福的事。
回到县里后,杨鹏仔细地阅读了这则《教师招聘公告》。公告显示,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经古丈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人事局、县编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中小学教师。其中文科综合岗位教师7名,理科综合岗位教师7名,艺术、体育综合岗位教师6名。公告还特别注明,此次考试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看着这么多权威单位组织考试,而且还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相信这样的考试肯定能做到公平、公正,我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杨鹏对《》记者说。
杨鹏向记者介绍,与其他单位招聘方式不同,此次招聘考试是先面试后笔试。杨鹏顺利进入笔试阶段。
据记者了解,3月19日、20日两天,该县共有116人报名参加考试。
3月27日上午,考试在该县古阳中学如期举行。考试当天,整个考场并未发现什么异常情况。
“我感觉这次考试发挥得非常好,尽管此次招考教师人数不多,但我觉得我能够考上。我天天期盼着成绩公布的日子。”杨鹏说,考试结束后的那段日子既喜悦又焦急。
4月1日,是原定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但在3月31日晚17时左右,杨鹏的电话响了。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古丈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这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杨鹏说。
“为什么明天不公布成绩?”杨鹏很焦急。
“不知道。”这名教育局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地回答了三个字。
向其他考生打听才得知,其他考生当晚也接到了教育局推迟公布成绩的电话。
可能是招考工作太繁杂,统计成绩还需要一段时间。杨鹏在内心自己安慰自己:“再等等看,不会有问题的。”
4月9日晚上,杨鹏的电话又响了。
“因为有人泄题,本次考试成绩取消。”打来电话的还是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
“泄题了?是谁泄题的?泄给谁了?”听到这个消息,杨鹏焦躁起来。
“不知道,这得去问领导!”电话那头的回答还是很简单。
杨鹏说,4月10日上午,许多考生家长自发去教育局讨要说法。古丈县教育局局长向水林明确表示,因为发生试题答案泄密事件,本次考试无效。招考部门已经安排考生在4月30日重新考试。
泄题案中案
考试成绩宣布无效,眼看着前期的辛苦付诸东流,考生纷纷表示不满。有的则在网上发帖以泄情绪。
这场看似严谨的公开招考问题出在哪里?又是谁泄的密?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其实这起泄密事件被发现很意外,确实很难想到。”
据这位知情人士介绍,笔试考完后,招考人员发现考生张某的成绩很高,于是招考人员又拿出她的试卷和标准答案对照了一下,结果发现有的答案竟然和标准答案一模一样。
“不可能有这么雷同的答案,有可能考题答案泄密了。”招考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古丈县立即从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教育局等单位抽调人手,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我当时都成了被调查对象,有人甚至怀疑我在考场有泄密行为。”古丈县纪委常委李新良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据李新良介绍,考试当天,作为纪委的工作人员,他参加了考试现场的监督。直到后来才查清楚,泄密是出在考试出题环节,并不是出在考场考试环节。
经过调查组调查,发现泄密的竟是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考风考纪的古丈县教育局纪检组长黄启富。
5月3日,古丈县纪委以新闻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了对这起泄密事件的查处结果。新闻稿称:经调查发现,古丈县教育局纪检组长黄启富在参加外出制取2011年古丈县招聘教师考试试卷过程中,私自藏匿文综试卷答案一份,交给考生张某。最后,因试题答案泄露,导致此次考试作废。黄启富泄露考试试题答案,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古丈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黄启富撤销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
上述知情人士还对《》记者说,这起泄密事件还有“案中案”———为体现公平、公正,此次教师招聘考试的出题人并不是古丈县的教师和干部,古丈县全部委托给另外一个县的教育局组织人员出题。
“实际上是负责出题的某县教育局干部将考题答案泄露给了黄启富,黄启富再将考题答案泄露给了考生张某。”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古丈县已经将泄题事件的查处情况向某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
据《》记者了解,此次参与泄题事件的考生张某也是该县的一名代课老师,其父为该县某小学校长。目前,考生张某某的父亲已经被行政处分。
可提国家赔偿
据记者了解,对于泄题事件发生后缘何要组织重考,古丈县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对考题泄密的对象和范围不清楚,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因,作出了重新考试的决定。”
“重考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保证了公平、公正,但重考给政府和考生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是不是也该明确一下。”杨鹏对《》记者说。
“重考一次至少得多花500多元钱,我凭什么要多出这么多钱!”杨鹏不满地说,虽然每天吃住在家里,但因为是请假参加考试,原工作单位每天都要扣我的工资。
而古丈县纪委常委李新良则向记者估算,搞一次这样的重考,县里估计要花费两万多元的经费。
“拿我们纳税人的钱,来给泄密者的违法行为埋单,这对古丈市民来说不公平,对考生更不公平。”杨鹏说。
据了解,重考进行后,成绩已经出来,拟录用名单目前正在进行公示。但一些考生还是不断在网上发帖,要求古丈县教育局对他们进行经济赔偿,而古丈县教育局对此似乎还毫不知情。
“我们已经一对一地做了思想工作,好像没有考生再有意见啊。”古丈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说。
当记者要求其提供县教育局局长向水林的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领导有过要求,对他们的电话要保密,不能随便向外透露。”
对于这些考生要求招考单位对其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对《》记者表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欧爱民认为,在古丈县教师招考“泄密”事件中,教育局纪检组长受教育局的委托,本来是负有保密职责的,但他非但不保密,而去泄密。正是由于教育局纪检组长的违法行为,最后导致了115名考生重新考试,招考单位和考生们为此付出了额外的费用。
“考生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向招考单位提出国家赔偿。相关招考单位在对考生进行国家赔偿后,可以向相应违法人员进行追偿。”欧爱民说。
“以前发生类似招考泄密事件,大部分考生都是自认倒霉,自己承担泄密者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泄密者最多是行政处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很少要他们来承担经济损失。这对考生来说显失公平。”长沙律师张伟认为,面对屡见不鲜的招考泄密事件,考生可以大胆地行使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考生不要忽视自己索赔的权利,而相关招考部门更不能漠视考生索赔的要求。”张伟同时建议,政府部门相关招考机构也要建立一套国家赔偿预案,以应对这些不断出现的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