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转行收购金矿被骗 7000万投资险些变“学费”
眼瞅着能源开发利润丰厚,原本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某置业公司也想转行,花了7000余万元购买18个金矿的探矿权,却发现这些金矿不是含金量极低,就是废矿。置业公司报案后,警方一举破获这桩诈骗案。记者昨日获悉,诈骗团伙多名成员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拘。
地产公司跟风投资矿业
2010年11月25日,朝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某置业公司报案,称2007年12月至2009年3月,该公司在广西、吉林等地购买了18个金矿,先后投资7000余万元,后发现有些矿的含金量被夸大,有的则是废矿。原来,受害公司一直在南方从事房地产开发,为扩大经营范围,决定转行开发金矿。2007年,公司专门安排对外联络经理高某,全权负责寻求矿产资源开发。高某托朋友、找关系,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一个姓王的男子。
王某,60多岁,北京人,自称可以帮忙找到金矿项目。在交谈中王某表示,自己的朋友袁某在广西有个金矿。为了表明诚意,该公司聘请王某担任公司的技术顾问,并支付给他200万元帮助联系金矿事宜。
50公斤含金量变成6吨
原来,广西的这个金矿矿主是金某。当年他花300万元买来金矿,后来发现金矿含量只有50公斤,于是便让50多岁的女子袁某帮忙将金矿出手。在王某的帮助下,袁某与受害公司见了面,并提供了一份金矿介绍书。在这份介绍书上,金矿含量由实际的50公斤变成了6吨。
受害公司信以为真,便将投资款1400万全部打入矿主金某的账户。金某留下600万后,将其余800万转给袁某,袁某为感谢王某促成此事,给了王某50万元。
7000万投资款被骗走
作为技术顾问,王某得到了公司的极大信任。在获悉公司有意在全国收购矿产资源时,王某再次找到袁某,请她帮助寻找卖家。不久,袁某便联系到了东北的一个矿主邹某。邹某名下有13个矿,他收购时每个矿才几十万元。同时,袁某还找到另一矿主孙某,将孙某名下的4个废矿进行过户。在利润的诱惑下,受害公司经理高某争取了近6000万元的投资款,帮公司买下了上述17个金矿的探矿权。其中,邹某获利5000余万元,袁某获利900余万元。
买下金矿后,受害公司请专业人员探查后发现上当受骗,随即向朝阳警方报案。
接案后,警方先后前往广西、东北等地反复调查取证,并于今年5月在北京、珠海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袁某、王某、邹某等人抓获。
目前,袁某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冻结涉案赃款物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 本报记者张蕾 通讯员徐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