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第一批开发的60个无人岛中,雷州企水镇的赤豆寮岛以0.4122平方公里面积居第15位。张迪 摄
乌黎村村民出示1962年“房产证”。张迪 摄
□记者 张迪
实习生 黄昆 发自雷州
一张泛黄的土地房产证让赤豆寮岛的开发工程面临巨大的考验。
位于湛江雷州企水镇的赤豆寮岛,是我国第一批开发的无居民海岛。在我省第一批开发的60个无居民海岛中,赤豆寮岛以0.4122平方公里的面积居第15位。今年4月,国家海洋局公布无居民海岛的开发计划,关于赤豆寮岛的争夺更加白热化。
2010年1月,雷州市宣布广东樟树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获得该岛的使用权。2010年9月,企水镇乌黎村拿出一张1962年的“海康县社员土地房产证”(海康县系雷州市的前身)证明其对该岛的使用权。
双方为此僵持不下,6月3日,上岛阻止施工的村民与当地政府发生冲突。
村民多次阻止“无人岛”开发
6月3日,海风徐徐吹来,赤豆寮岛上的麻黄林随风摇曳。100多名乌黎村村民从企水港出发,乘船前行500米穿过了岛边渔排,纷纷站在晒得发烫的银色沙滩上。
小岛拥有银白色的沙滩,不涨潮的时候,人们甚至可以步行上岛,2000多米长的海湾形成了天然的海上游泳场。
今年6月,与曾经无数次踏上远离喧嚣的小岛自由自在捕鱼的目的不同,众多村民再次登岛时,他们的目的是阻止海岛开发。
今年4月12日,国家海洋局公布的176个我国首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又称“无人岛”)后,开发“无人岛”的路径逐渐清晰起来。“岛主梦”、“富人游戏”,在一片喧嚣中,貌似沉寂的赤豆寮岛开发布局则早在3年前就已经开始。
由于当时我国尚未出台无人岛保护的法律法规,“无人岛”的使用开发只要和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就可以取得海岛的使用权。
企水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7月,广东樟树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雷州市政府提出申请,准备对赤豆寮岛进行开发建设,发展滨海旅游业。此后,双方签订协议,樟树湾公司获得了该岛50年的使用权。
2010年1月,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给樟树湾公司发出《赤豆寮岛南部开发利用批准书》。去年底,该岛被改成了颇为浪漫的新名“赤豆寮·爱情岛”。
赤豆寮岛开发意味着难以估量的经济回报。濒临北部湾的企水镇,拥有的企水港是少有的国家一级渔港,但仍有7个贫困村;而经济落后的雷州市,也期望用5—10年时间,建成“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除雷祖祠雷文化主题公园等外,“赤豆寮岛海上乐园”也是该市打造的10个旅游景点之一。
在全国范围内开发的“无人岛”热潮下,靠外出打工和捕鱼为生的乌黎村村民显然也看到了“商机”,阻止赤豆寮岛的开发得到众多村民的响应。
从2010年9月开始,村民数次赴岛阻止施工,直至今年6月3日引发冲突。
社员房产证带来的权属之争
一些尘封的历史也逐渐被翻出来。乌黎村的老人们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民国××年”的租金单据,单据上记载了当时隔壁村的两位渔民向乌黎村村民邓兰宾交清“光银九十九元批海款”的事情。
“‘批海款’就是批某块海域给某人捕鱼的款项,当时我们村里的渔民对赤豆寮岛拥有所有权,其他村的渔民如果想到岛附近的海域去捕鱼,就得向乌黎村缴纳一定的租金。”
一张颜色泛黄的“海康县社员土地房产证”(下称“房产证”)更让村民们坚信对赤豆寮岛拥有“使用权”。
“房产证”字迹依然清晰,“住址”一栏填有“海田公社乌黎大队”,正文中提到了“下列的房屋、屋基地、果树、竹木为该户所有,土地为该户长期使用”。
“房产证”上除载明乌黎村4间草宅外,还有“权头海”,东至企水港、南至港门、西至青水、北至赤豆海,面积2260亩。落款是1962年10月20日,并加盖“海康县人民委员会”的公章和县长“何珍”的署名。“房产证”上部还加盖了骑缝章。
“按照证上的说法,整个岛加上周边的海域,都属于当时的乌黎大队。”一位村民称,海岛如果开发,也需征得村民的同意。
“我们在批准书发出之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乌黎村村民并没有提出异议,直至‘房产证’出现。”上述企水镇相关负责人称,经雷州市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房产证”属于无效证件。
调查报告称,1962年广东省人民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颁发土地、房产证的指示》中,有两种土地房产证,按对象分为生产队和社员。按照当时规定,社员的房产证不包括水面、滩涂,但村民提供的“房产证”上都有,且户主姓名缺失,从所载内容来看,应该是生产队的房产证。“从‘房产证’的主体、证件内容和发证形式等方面看,属于无效证件。”
“房产证”的填报人乌黎村村民邓文清则向记者讲述了当时填报的过程:
1962年的一天,当时的公社书记陈成就拿着一张空白的《海康县社员土地房产证》给刚读书回来的邓文清填写。
“填证的时候村里的‘长老’福寿叔也在,他就指定面积、划好‘四至’让我填写,填完后我签名,后来村里的统计员邓秀美核对签名确认。”老人回忆道。“房产证”填好后,次日送海康县政府盖章后带回村里保管。原村干部邓荣周从家里找出这张发黄的旧纸,“以前我们不懂,现在别人说它有效,才拿出来作证明”。
“无人岛”争议并非个案
对于调查组指出的违规之处,村里的老人回应道,当时“打倒资本主义”,没哪个人敢说赤豆寮岛是自己所有的,“‘权头海’是属于整个乌黎大队的,而不是某个人的,所以我们不填户主姓名”。
此外,据邓文清透露,当时根本就没有生产队的土地房产证,他们只有社员的土地房产证可填,“如果说给错表了,也是当时政府搞错了”。
村民说,赤豆寮岛一直以来就是乌黎村生产劳作的地方,至今岛上还种植了二三十亩番薯、木薯和石榴等作物。
根据我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无居民海岛”指的是“不作为常住户口居住地”。然而《规定》中未涉及诸如上世纪“房产证”如何确权等问题。
雷州海洋与渔业局多名相关负责人称,2003年,雷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央下发的一份文件对市辖的海岛进行调查,确认岛上无常住人口后,才认定其为无居民海岛。
然而在岛屿开发过程中,“无人岛”赤豆寮岛权属的争议也并非个案。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郭晋杰副教授透露,此前在湛江市的另外一个“无人岛”南屏岛也发生过类似的纠纷,但是通过开发商与民众协商以及政府部门的有效协调,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郭晋杰说,目前,南屏岛的开发已经规划完毕,准备破土动工。
律师说法土地证和海岛使用权有区别村民可提出行政诉讼
“村民持有的‘房产证’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签发的,疏漏不可避免,而且传统的土地证和海岛的使用权有根本的区别,不能产生必然的联系”,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说,村民们认为海洋行政部门将此海岛使用权登记在他人名下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通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