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珊 通讯员李国宏)拿着家传60多年的一份民国地契,八旬老爹打官司欲索回一块约400平方米的宅基地。记者昨日获悉,经法院终审判决,该地契并不能证明老人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驳回其索赔200万的诉求。
81岁的石老爹家住黄陂李家集仰山庙村石家湾。记者本月初在其家中看到一份已发黄的地契,据老爹介绍,1949年(民国38年),石父从泡桐店新村人江某处买下位于泡桐店东部一块约400平方米的宅基地,并立下这份地契。
建国后,这块地几经变化。1989年12月,镇政府在宅基地用135平方米修建一所公厕,其余部分则由另一村民盖房。石老爹认为这块地是自家祖业,打官司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返还所侵占宅基地,索赔损失200万元。
今年3月18日,武汉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本案争议的宅基地原虽系石老爹之父于1949年购买,但新中国建立后有多次土改国策,其手中持有的民国地契不能证明其享有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