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王’的举动,我们认为很不妥当,并表示非常遗憾。”昨日中午,广州市客管处紧急召开媒体通气会,对曾化名“老王”的出租车司机樊法力用送皮球甚至自残方式表达不满的行为作出回应。客管处副处长黄迎进说,客管处没有对樊法力反映“茶水费”问题“踢皮球”,也未对其实施“钓鱼执法”。
樊法力所属的龙的公司昨日也给发来情况说明,对樊法力提出的多个问题进行回应。
投诉:举报“茶水费”遭遇踢皮球回应 多个有关部门已受理举报
樊法力昨日说,自己想举报“茶水费”的问题,但是被市交委、公安局等单位互相“踢皮球”。因此他昨天买了两袋皮球要”送给”交通部门。市客管处回应称,对樊法力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都有回应,有部分举报还在调查中。
黄迎进说,樊法力曾于5月25日和30日两次到客管处实名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市客管处都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樊法力进行了接待,并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此后又多次约见樊法力,当面将客管处调查情况向其做了细致的通报和解释。6月2日,市客管处还将调查结果向樊法力做了书面正式回复。
黄迎进还说,法律规定,企业管理人员向司机收取“茶水费”应属商业贿赂。根据政府职能划分,如果受贿对象涉及到国有单位,由检察机关侦查;如涉及民营和私企,则由公安机关侦查。6月14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经受理了樊法力的举报,情况正在调查中。
投诉:举报人被“钓鱼执法”回应 录像显示例检中查获违规
6月13日,樊法力请没有服务资格证的司机替其开车营运,被广州市交委执法局查获。樊法力昨日表示,这是交通部门针对其实施的“钓鱼执法”,是故意针对他。广州市交委执法局昨日公开的一段录像显示,这是交委当日在广园东路实施的一次例行检查。
这段录像共记录了当时约十余辆车被临时检查的情况,从拍摄的周边环境和出现在镜头中的检查人员来看,应当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拍摄的。
广州市交委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6月13日,该局会同***部门,在广园东瘦狗岭路段对出租车实施例 行 检 查 ,发 现 当 时 驾 驶 粤A.MJ442牌照出租车营运的司机不能出示出租车司机应有的服务资格证。经调查取证,当事司机凌应辉属没有从业资质的“非编司机”,车上乘客共3人,从华工五山校区上车去往广园东瘦狗岭路段,查获时已经交付了10元车资。
在交委展示的录像中,凌应辉在检查现场承认,自己的确没有服务资格证,是给樊法力替班的,当日要向樊法力交付200元的“份钱”。执法人员当场暂扣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上均有录像和现场笔录为证,根本不存在专门‘钓鱼执法’的问题。”交委执法局工作人员说。
另据执法局工作人员透露,本月17日下午,凌应辉再次驾驶这辆粤A.MJ442出租车为樊法力替班运营,又在海珠区新港路被交委执法局查获。
投诉:公司没为自己找替班司机回应 公司请的司机与他谈不拢
樊法力承认自己的确找过没有服务资格证的“非编司机”为其替班开车。但他强调,这是因为其所属的龙的公司一直没有给他找替班司机,自己不得已而为之。龙的公司昨日给本报发来的书面回复则说,公司为其安排过替班,但樊法力却不愿把车交给替班运营。
龙的公司总经理张振鹏在书面回复中写道,2005年樊法力进入龙的公司时,他的车是有替班司机的,但自2009年6月以来,副班司机多次向公司投诉樊法力不将车辆交其营运。公司此后又多次表示可以为其找另外的替班司机,但其他司机都与樊法力谈不拢。
投诉:每月要交逾万元“份子钱”回应 出租车6年前已被其买断
樊法力此前还反映,龙的公司存在对出租车司机的乱收费现象,自己每月要向公司缴纳1万多元的“份子钱”。龙的公司在书面回复中对此说法予以否认。
张振鹏在书面回复中说,樊法力所驾驶的出租车已被其于2005年底一次性买断,目前龙的公司每月仅收取樊法力2420元的承包费,根本不存在收他1万多元“份子钱”的问题。
广州市客管处昨日也表示,该处日前已向各出租车企业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将目前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出租车承包费限价政策向司机进行公示,并派出工作组对企业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司机发现企业有乱收费行为,可向市物价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反映。接下来,市客管处还将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出租车企业收取承包费构成项目和标准的解读与公示,增加透明度。
记者 袁丁
通讯员 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