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员工网上召集大学生裸露骑车引社会热议

2011/6/25 4:49:5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刘仰奇 李国辉 报道 本来今晚他们将在大学城“赤身骑行”。“拜客·广州”的相关负责人也作出回应,表示将不参与该活动的任何过程,呼吁大家更应关注低碳出行本身。

网页截图

网页截图

  讯 记者 刘仰奇 李国辉 报道 本来今晚他们将在大学城“赤身骑行”。近日,一车行员工以网名“嘻血野驴”(下称“野驴”)在网上召集以“环保出行”的“裸骑”活动,要求男女全裸或半裸骑自行车,引发社会热议。经过与警方多次沟通后,“裸骑”活动随后改名为“赤身骑行”。然而,正当众人都准备“围观”时,“野驴”却在昨日傍晚,称以“个人原因”为由取消全部活动,令人大感意外。

  “个人原因”取消骑行

  正当众多抱着猎奇心态的网友对即将到来的“赤身骑行”活动充满期待,甚至有学生已经呼朋引伴打算结伴前去“围观”。然而在昨日傍晚6时左右,活动发起人“野驴”突然在论坛上留言,称“因个人原因,所有活动一律取消,在此声明道歉,接受批评”。该留言随后被发布至帖子的1楼,修改时间显示为晚上9时。帖子随即被关闭留言。

  昨晚,记者多次试图联系“野驴”,但对方手机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女生表示“围观即可”

  大学城“裸骑”活动一经发布即引起强烈反响,关于“以裸炒作”和“是否有伤风化”的争议不断。前天,发起人“野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发帖后,警方已先后四次与他进行沟通,综合考虑后,将原定的“裸骑”改名为“赤身骑行”。

  而在最新的活动安排中,原先“男女全裸或半裸”的规定已经改为“男生可赤裸上身,女生可穿泳装等清凉夏日装”,并“禁止以任何理由全裸”。报名对象也特别强调为“18岁以上且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野驴”称,这是为了使活动更加顺利进行。新方案公布后,原先报名的作废。截至昨日,仅有10多名“猛男”报名参加,大部分女生表示“围观即可”。

  “拜客·广州”不会参与

  据组织者“野驴”透露,活动现场还加入头巾义卖环节,所得收入将以他个人名义捐助给环保组织。针对有媒体报道称,义卖所得将捐给广州知名单车环保组织 ——“拜客·广州”,“野驴”予以否认,他表示将把收入捐给“关注广州单车出行环境、旨在推动绿色出行的草根环保组织”,但并未决定捐赠对象。

  “拜客·广州”的相关负责人也作出回应,表示将不参与该活动的任何过程,呼吁大家更应关注低碳出行本身。

  被质疑“以裸体为噱头炒作”,“野驴”曾一再称不在意舆论看法:“赤身骑行是为了倡导绿色出行,我一定要办成这个活动。”

  观点

  网友“哈士笨嘅咕”:确实应该禁止“裸骑”,同一种运动在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下产生的反响和群体效应都不一样,不能盲目地模仿国外。

  网友“夕阳苍茫”:明显大家把关注点都放在“裸”上,裸了就环保了?啥都跟“环保”扯上边,真的审

  美疲劳了。这明显有炒作嫌疑,也有伤风化,当中“环保”的用心我真没看出来。

  ——反“裸”派

  网友“沐椰”:本来这些袒胸脱裤子之类的活动挺好,大家喜闻乐见,你搏出位,我笑一笑,各取所

  需。但硬要披上慈善、环保之类的皮就让人恶心了。

  网友“成双成对”:什么叫考虑到对大学生道德风尚的引导?那就是说国外的裸骑没有道德风尚

  吗?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足以有能力判断自己选择的对错,足以用自己的世界观去衡量事情。

  ——挺“裸”派

  警方提醒

  故意公开裸露 可处五天拘留

  针对“裸骑”活动,记者昨日就此事咨询了相关警方人士,其透露,根据2006年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或造成影响的,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警方人士称,裸体骑车活动,可能会因市民围观而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影响。

  对于此次“裸骑”活动,警方建议组织者或发起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等,否则活动不可取。

  而大学***委会也作出回应,称对商家举办“裸骑”活动不会阻止,但考虑到对大学生道德风尚的健康引导及法律法规,将禁止活动“全裸”,而且参与活动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