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浩的母亲(图中)看到孩子死亡的照片,哭倒在丈夫身边,几乎昏厥。
儿子小浩(化名)在丰台区一家网吧上网猝死。他的父母悲痛欲绝,将黑网吧经营者董先生与房主武女士告上法庭,索赔6万余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审此案。小浩的母亲(图中)看到孩子死亡的照片,哭倒在丈夫身边,几乎昏厥。而二被告代理人均表示没有责任。
母亲:“我们今后咋办”
2010年10月1日下午,小浩去丰台区一家网吧上网,突然发生猝死。事发后,小浩的家人发现,该网吧是一家没有名称、没有营业执照及其他任何手续的“黑网吧”。小浩父母将黑网吧经营者董先生与房东武女士告上法庭,索赔6万余元。
昨天,小浩的父母从湖北老家赶到法庭。作为被告方,董先生和武女士没有到庭,他们委托家人作为代理人出庭。在庭审中,小浩的父亲回忆说,儿子小浩来北京两年多,在一家服装厂做学徒工。“当天上午,儿子给我打了最后一个电话,说厂子放假,他要出去玩。”小浩父亲没想到这次通话竟成了父子俩的诀别。小浩的家人认为,黑网吧的环境很差,通风不畅、换气极差,导致小浩死亡。而房主出租民宅做网吧经营,违反有关开办网吧的规定。二被告对于小浩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庭审中,小浩的母亲看到孩子死亡的照片,放声大哭。“我21岁的儿子说没就没,我今后该怎么办啊。”最后,她哭倒在丈夫的身边,一度昏厥。
被告:“我们其实挺冤”
被告董先生的妻子当庭承认网吧无照经营。“我们其实挺冤的。”董先生的妻子说,她与丈夫借钱开了网吧,经营才两个月,就出了事。董先生的朋友介绍说,事发当天,该网吧打开了六个窗户,还有通风设备,而且小浩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因此不存在通风不好的情况。
“小浩进网吧不过10分钟,就发生猝死。”董先生的朋友说,小浩死亡的原因是因为之前连续上了17个小时的班。董先生妻子认为,小浩猝死,应自担责任,网吧对此没有责任。被告房主的丈夫也表示己方无责。二被告均认为,服装厂应对小浩的猝死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后,董先生开的黑网吧受到行政处罚。董先生的妻子表示,他们出于人道主义,自愿给予死者家属适当补偿2万元。原被告方没有达成调解。
“我儿子死在哪里,我就找哪里负责。”庭后,小浩的父亲说,服装厂的老板是他们的老乡,给孩子管吃管住,对孩子不错,他与妻子不打算找服装厂索赔。
晨报记者 武新/文 曹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