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洪法 实习生 彭惠雯) 一本田雅阁车主顺路搭载一对夫妻朋友和自己女朋友,不料在高速公路上突遭车祸,夫妻双双罹难,女朋友受重伤,该车主向这对夫妻家属赔偿60万后,获得了法院从轻判决。昨悉,洪山区法院判决该车主简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36岁的简某是贵州人,去年9月27日晚7时许,他驾驶一辆本田雅阁轿车,载着搭载顺风车的朋友罗某、钱某夫妻和女朋友骆某,沿青郑高速由武昌向郑店行驶,当车行至青郑高速K10+280米路段时,简某未谨慎驾驶,所驾车辆左前部与道路中间隔离栏相撞而失控,车辆连续与道路护栏发生相撞,致使罗某、钱某夫妻当场死亡,骆某受伤,后经武昌交通大队认定,简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简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向罗某、钱某家属赔偿60万元,两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简某的女友骆某不要求简某对其进行赔偿。
洪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机动车驾驶员在路面驾驶时应时刻保持谨慎,简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简某犯交通肇事罪,但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