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飞
忏悔人:王小玲
原任职务:四川省成都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出纳员
触犯罪名: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2001年4月5日,王小玲被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罪事实:王小玲在任成都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出纳期间,伙同李某将单位社保基金954.3万元借给本人和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新闻背景:这是王小玲在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曾是连续10年的优秀公务员
被捕前,我是单位里人人称赞的出纳员。出纳的工作主要就是管钱,要做好它,主要靠高度的责任心和细心。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难事。说实话,我打心眼里喜欢这份工作,对做好工作也充满着无限的热情和信心。
工作中的我,主动积极、踏实肯干、勤于钻研,业务能力迅速提升。加上我细致认真,所负责的出纳工作从无差错,所以,我的表现很快就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和信任。我在出纳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0年,而且年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事业上的成功对一个女人来讲,并不能充分说明她是幸福快乐的。而我非常幸运,因为我同时还拥有一个幸福温暖、其乐融融的家。我与丈夫的感情很深,儿子也乖巧听话。工作、生活的双丰收,令我身心陶醉。
可是,我亲手毁了这一切。
已经回不到幸福的起点
随着荣誉而来的,是围绕在我身边越来越多的赞美声。好听的话,谁听着都受用。即使是奉承话,也是越听越舒服。时间一长,连我自己也分不清哪些是真心的,哪些是别有用心的。可能在我的心底,那个时候也根本不会去想那些话的真假。
渐渐地,我变得飘飘然了,开始自以为是,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再后来,我就走得更远了,最终迷失了自己。
我不再认为做好本职工作是我应尽的职责,开始错误地把这份工作当做一种能够换来金钱、地位和尊严的权力。成千上万的资金由我掌管着,而这些巨款在我眼里也好像变成了自己口袋里的钱,想借给谁就借给谁,想借出多少就借出多少。当然,我的随心所欲绝不是毫无目的的,我要用钱生钱,就是利用公家的钱为我私人赚钱。
因为缺乏法律常识,我心想最多是借而已,根本没有想到,这已经行走在了违法犯罪的边缘。随着腰包逐渐变鼓,我的胆子也越变越大。我开始热衷于高消费的生活,沉醉于这种纸醉金迷的物质享受。我甚至在心里得意地对自己说:“人生在世,吃喝玩乐,才不枉为人啊。”
风光一时的我,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案发后,我又悔又怕,悔的是自己不该被金钱迷了眼,把手伸向了单位的社保基金,落得如今蹲监狱的下场;怕的是,一个人在监狱里,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没有亲人的关怀,身心寂寞,夜夜难熬。最怕的是丈夫离开我,儿子的成长和学业受到影响。
听到法官宣判的那一刻,我不禁失声痛哭,情绪几乎崩溃。那个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绝不“借”用公款。可是,一切都无法逆转,我已经回不到原来的起点。
年迈的父母为我一夜白头,深爱我的丈夫为我心力交瘁,可爱的儿子因我几近放弃学业。面对带给亲人的痛苦和耻辱,我一度消沉,深深的悔罪心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整夜整夜地望着漆黑的天花板等天亮……
狱中反思自己犯罪原因
—夜之间沦落为阶下囚,令我痛彻心扉。那段日子,我除了后悔、痛苦,夜深人静时,我也开始反思。前些年风光无限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一遍遍地回放,我不断地责问自己,是什么改变了自己热爱工作、勤奋工作的初衷?
放弃进取,不学法,让我成为一个对法律威严没有深刻认识的法盲。作为一个保管着巨额存款的公务员,不学法,不懂法,缺乏对法律常识的起码认知,这本身就无异于将自己置身于悬崖边。缺乏积极的人生目标,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盲目追求高消费生活,使我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等到发现“借钱”不妙的时候,我已经无法回头。我怀着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之便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空子。那时,我竟然天真地认为,只要借款人按期还款,挪用公款的事就神不知鬼不觉,还能轻轻松松为自己赚大钱,真是一举两得的美事。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我亲手为自己铺下了一条不归路。
现在我才明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强求不得,即使强求得到了,最终也会像我一样受到法律的惩罚和社会的唾弃。
盼望早日与亲人团聚
凡事有因必有果。我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单位名誉和财经秩序,甚至动摇了参保人员对国家社会保险事业的信心。我知道,我必须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蹲在监狱里,我深感自己罪孽深重,不仅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也让亲人们因我而抬不起头来。如今,我唯有真心悔过,接受惩罚,好好改造,以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过。
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对我这样一个罪人,国家和人民并没有抛弃我,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管教干警也经常教育我,鼓励我,要我勇敢面对,从头再来。加上丈夫、儿子和父母不离不弃的关怀,让我在亲情的温暖中获得改造的信心和动力。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深刻反省,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彻底与过去那个无视法律尊严、以身试法的自我诀别,争取早日走出高墙,重归社会,与亲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