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蒙着红领巾,拎着菜刀猥亵女同学;初一孩子在继父的唆使下,零星贩毒……近期盈江县个别学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频发,究竟责任在谁?近日,盈江县检察院向县教育局下发了书面检察建议,要求教育局立即面向学校开展法律相关教育活动。
近日,盈江县检察院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两起特殊的未成年犯罪。当地年仅15周岁的初二学生李某某,趁夜携带菜刀,用红领巾蒙面进入女生宿舍,持刀将一名14周岁的女生挟持到学校外的草地上实施猥亵;初中一学生申某某年仅14周岁,父母离异后随母亲改嫁,然而母亲却整天忙于赌博,其在继父的唆使下多次帮忙零星卖毒品给吸毒人员。
6月7日,县检察院向县教育局发出了书面检察建议。提出:教育局应针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一次法律法规、道德品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活动,并建立健全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长效机制,注重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监管力度。县教育局次日便召开了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关于加强检校共建、校园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李俊蓉 通讯员 黄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