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招聘组建暴力讨债团伙 2个月赚11万

2011/7/22 14:41: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获悉后,专案组迅速出击,周密安排,巧妙部署,在白谷堆村一煤场内当场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闫某、周某、于某,并成功将受害人刘某解救。专案组民警经过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得知,将受害人刘某强行带走的是一个“暴力讨债”犯罪团伙,团伙头目是雷某,该团伙共有成员十余名。

雷某受审 (照片由警方提供)

雷某受审 (照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记者 崔岩

  团伙头目雷某自今年5月份以来,通过网上招聘的方式,联络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讨债团伙,得逞后从中以30%的比例收取高额提成。

  该团伙成员有详细分工,并制定了严密的联系及管理制度。在与请托人签订讨债协议后,强行将受害人带至偏僻地段,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方式逼迫受害人还钱,2个月挣了11万。

  丈夫被“绑架”了

  6月15日上午,一名中年妇女神色慌张地跑到济南历城王舍人庄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丈夫可能被人“绑架”了。

  报案妇女吕某称,自己家住王舍人街道办事处,14日晚上10点左右,丈夫刘某因经济纠纷,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带走,至今未归。由于刘某已经60岁,身体一直不太好,家人很担心他的安全。

  据吕某介绍,丈夫被人带走两小时后,她曾经接到丈夫的生意合伙人温某的电话,温某称“老刘在我手里,赶紧凑钱”,随后,吕某赶紧给温某汇去了一万两千元。

  经过进一步详细询问报案人,专案组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暴力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对此,历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从刑警大队、王舍人庄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全力解救受害人。

  警方巧救受害人

  案件的关键在于受害人刘某的生意合伙人温某。***随后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温某。然而对于非法拘禁刘某,温某却不承认,并声称两人是朋友,在一起商量债务问题。

  “我没事……我没事……”***接通刘某电话后,虽然刘某声称自己没事,但是明显声音不对。尤其当***询问其在何地时,刘某支支吾吾始终没有回答。

  17日下午3点左右,专案组***得知,刘某准备从山西进一车煤,然后将煤卖掉后还钱,并确定刘某正在高新区孙村办事处白谷堆村附近的一个煤场内,可能已被人控制。

  获悉后,专案组迅速出击,周密安排,巧妙部署,在白谷堆村一煤场内当场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闫某、周某、于某,并成功将受害人刘某解救。据了解,案发前,正是这三人伙同黄某将刘某掳走的。

  然而,在解救刘某后却发生了奇怪的一幕。当***亮明身份,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时,刘某却上前阻止,并声称“他们是我朋友”。看着刘某脸上被揍得青一块紫一块,***隐约明白了其中的内情。经过与刘某私下交流得知,原来,几名犯罪嫌疑人曾经威胁他,一旦承认,就会杀害刘某的孙子。

  一举抓获团伙头目

  被成功解救后,刘某告诉***,自己在14日当晚被四名犯罪嫌疑人从家中带到了一片小树林中,几名带走他的犯罪嫌疑人对他拳打脚踢,不仅用树枝抽打他,还让他手捧火烤后滚烫的碗。

  ***无奈,刘某哆哆嗦嗦写下了一张16万元的欠条。而根据刘某介绍,前几年他与温某做生意,由于一时资金紧张,同意了由温某帮其借高利贷5万元,没想到利滚利,到现在已还不上账了。

  专案组***经过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得知,将受害人刘某强行带走的是一个“暴力讨债”犯罪团伙,团伙头目是雷某,该团伙共有成员十余名。

  6月24日19点左右,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在济南化纤厂路南头,将鲁A××0Y9瑞风商务车截获,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张某、黄某、秦某、董某、苑某、牛某等七人。

  随后,根据该团伙供述的情况,6月27日晚,专案组在历下区林家村抓获参与非法拘禁的雇主犯罪嫌疑人温某。经审查,温某因与刘某存在债务纠纷,遂雇用雷某等人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拘禁刘某长达30余小时。

  讨债团伙2个月挣了11万

  “每次讨债都是雷某在背后操控,每次行动非常严密。”据王舍人派出所副所长郑元宝介绍,雷某自今年5月份以来,通过网上招聘的方式,联络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讨债团伙,得逞后从中以30%的比例收取高额提成。

  “经理”“老板”这些称呼都是“出事了”的暗语;每次行动都会统一换新的手机号;团伙也会分组,由组长代领组员行动……据介绍,该团伙成员有详细分工,并制定了严密的联系及管理制度。在与请托人签订讨债协议后,强行将受害人带至偏僻地段,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方式逼迫受害人还钱,从中获取大额回扣。

  经过审讯,自今年5月以来,雷某等10余人共帮人讨债7次,涉及济南多个区县,非法获利11万余元。办案***提醒,讨要债务应当采取正当手段,不能因为讨债难就去寻找讨债公司,这样做不仅是助纣为虐,一不小心自己也会触犯法律身陷囹圄。

  “我们在其居住的地方,发现雷某有十几种身份证。”经过***进一步查证,雷某竟是2004年12月份伙同他人在河南漯河抢劫杀人的逃犯,雷某在杀人作案后,变化了10余种身份一直潜逃至今已达7年之久,其反侦察意识和能力相当强。

  据了解,目前该团伙12名成员中已有10人被抓获,2人在逃,其中,雷某已被移交河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