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建3年住宅被通知拆除 官方称未下达拆迁通知

2011/7/30 12:25:2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此后,有业主找到相关部门询问得知,拆除3号楼是开发商自己做出的决定,与政府的建设工程无关。记者随后来到“三线一环”等建设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军花园1期3号楼并不在工程拆迁范围内。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彭一苇 王永胜

  “刚建好3年的房子,如今说拆就要拆了!”自从两个月前,红安县将军花园小区1期3号楼要拆除的消息传出后,就在该楼业主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近日,该楼的业主向本报反映此事。

  该小区开发商称,拆除3号楼是配合市政建设改造工程的需要。但红安县相关部门称,拆楼与政府的相关建设工程没有直接关系,是开发商的单方行为,政府从未下达过拆迁通知。

  经过记者调查得知,开发商要拆除3号楼,目的是为修建高层商住综合楼腾出地来。

  楼内业主:新房子刚装修好就要拆

  将军花园小区位于红安县城南端,地处县城门户,小区1期房屋已建成3年。拟拆除的3号楼共有4个单元、41户业主,其中有15户仍是毛坯房,已入住的业主,家中装修时间都不长,其中有人两个月前才把房子装修完。可本月18日,记者来到小区时却看到,3号楼部分房屋的阳台、窗户已残缺不全。

  在3号楼3单元楼道里,张贴着《红安县“三线一环”等建设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挥部关于对“三线一环”进行入户调查的通告》以及《“一河两岸”、胜利街综合治理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两张布告。

  3号楼的几户业主说,两个多月前,小区的开发商派出工作人员逐户上门通知业主称,作为该县“三线一环”工程的一部分,3号楼必须拆除,业主如果同意相关补偿方案,就到拆迁办公室签协议。

  此后,有业主找到相关部门询问得知,拆除3号楼是开发商自己做出的决定,与政府的建设工程无关。

  开发商:拆楼是市政建设的一部分

  “拆楼再盖楼,企业至少得损失2000万元,但这样做是响应县里的要求,提升县城的整体形象。”小区开发商、湖北荣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红光如是说。

  据李红光介绍,拆除3号楼是该县“三线一环”等建设工程的一部分,经县有关部门同意,公司拆迁办公室和协调小组给每家业主,送去了县委办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的拆迁方案。但记者翻看这份文件,并没有看到其中明确提到要拆除3号楼。

  小区的建筑方负责人祁小友又拿出了一份红安县城区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这次会议是上月2号召开的,会议议程是有关领导听取部分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汇报,其中第二项讨论的就是将军花园建临街商住楼的问题。该项目由3栋连体高层楼组成,西栋为28层住宅,中间为19层住宅,东栋为19层酒店。纪要中写到,会议原则通过此方案,为满足消防要求,需拆除项目用地以南一栋7层住宅楼,但会议纪要上没有盖公章。

  相关部门:拆楼与政府建设工程无关

  李红光和祁小友称,给拆迁业主的补偿条件非常优厚,业主可在小区二期挑一套现房,或是按面积补偿现金,且业主的装修费用,也将不算折旧给予补偿。目前,已有10家业主签了协议。两人还保证,不会采取不正当手段拆迁。

  但业主们称,没见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拆迁通知,他们心里不踏实。

  记者随后来到“三线一环”等建设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军花园1期3号楼并不在工程拆迁范围内。

  红安县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股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政府没有下达拆除通知书,这是开发商单方行为。开发商向政府提交了建设28层商住楼的方案,上月2号的会议讨论认为,该方案可行。但3号楼的存在,使拟建商住楼的用地达不到规划要求,方案也就不可能通过审核。开发商曾承诺会自己拆除3号楼,这属于协商拆除,与“三线一环”等工程没有直接关系。至于3号楼究竟拆不拆,怎么拆,如何补偿业主,都由开发商自己处理。

  记者又来到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反映此事,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了解此事,待调查清楚之后再回复记者。截至昨日发稿时,记者仍未接到对方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