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在商场偷走3元钱被批捕

2011/8/2 13:53:2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简景辉 刘敏玲)别以为盗窃数额未达2000元不算犯罪,别以为盗窃金额小可免追责。检察官介绍,《刑法修正案(八)》今年5月1日正式生效后,将盗窃罪修改为:数额较大的普通盗窃、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五种情形。

  讯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简景辉 刘敏玲)别以为盗窃数额未达2000元不算犯罪,别以为盗窃金额小可免追责。《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在公共场所实施扒窃不计数额即可定罪。日前,一名在闹市中扒窃三元钱的“80后”栽了,他被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今年7月中旬,尤某来到凤岗镇三正财富新地商场,发现被害人韦某肩夹挂包在观看表演,于是心生歹念跟在韦的后面,趁韦观看表演入神之机,伸手拉开韦挂包的拉链,从包内盗走现金3元,此时尤某的作案过程被公安机关便衣***看见,当场将他抓获。询问过程中尤某虽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却以偷了几块钱不算犯罪而辩解。

  检察官介绍,《刑法修正案(八)》今年5月1日正式生效后,将盗窃罪修改为:数额较大的普通盗窃、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五种情形。因扒窃具有多发性、暴力转化性等特点,在作案过程中被当事人发现后,极易转化为使用暴力劫财等侵害人身健康的犯罪,因此刑法修改后规定,实施扒窃行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管扒窃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必将受到刑法处罚。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告诫市民要遵纪守法,有扒窃行为不论数额多少均可定罪量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