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被高压风吹进体内结肠受损

2011/8/3 1:49: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对于刚过去不久的7月25日,很多大连人印象最深的是那场暴雨和道路积水,但对江苏来连打工的老李来说,却是肚子被风管吹胀,结肠破口,不得不躺在床上,靠导管排泄。如果在工作时间,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老李伤害,那么老李的情况符合工伤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对于刚过去不久的7月25日,很多大连人印象最深的是那场暴雨和道路积水,但对江苏来连打工的老李来说,却是肚子被风管吹胀,结肠破口,不得不躺在床上,靠导管排泄。事情已经过去9天,对于事发的情况,伤人者和受伤者讲述的细节,差距相当大。从4年前的类似案例和律师的解读来看,细节不同,责任和赔偿的数额也大为不同。

  医生:病人整个腹部都是鼓胀的

  昨日,老李入住大连湾辽渔医院的第九天。这天早晨,他的大哥和一个堂兄弟从江苏省丰县赶到了大连,此前,他身边没有一个至亲的人。也是在当天上午,正常应该给老李打的几个吊瓶没有打,原因是欠费了。

  老李的主治医生王医生介绍,刚被送来时,老李整个腹部都是鼓胀的,形状甚至无法用几个月孕期孕妇的肚子大小来比拟,因为孕妇的“大肚子”只在下腹,老李的却是整个腹部,“当时判断是结肠肯定有破口,术中打开一看,整段结肠全都受损了。”

  王医生说,人体内的结肠大概1.5米长,因为充进了气体,老李的结肠被迫胀大,现在呈水肿状态,需要慢慢静养才能恢复到原来的大小。造瘘术后,预计三四个月后还得再进行闭瘘术,即将外露在体外的肠子送回腹腔。具体手术时间要根据恢复情况而定,整个治疗时间最少半年,费用还需2万元以上。即便痊愈后,老李很容易患肠粘连等疾病。

  当事者说 细节不同

  老李:休息时间嬉闹所致

  老李是在一家造船厂干打磨的活,就是用高压风带动的打磨机打磨物体。对于当天受伤的事,他不愿意多谈,他的老板刘先生根据事后了解,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并得到老李的点头认可。

  刘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在7月25日10时至10时15分之间,这是工作期间的休息时段,很多工人聚在一起抽烟。因为平常在一起经常嬉闹,老李和同事唐先生相互开起玩笑时谁都没在意。唐先生用摘掉打磨机机头的高压风管,先是对着老李的面部吹。因为呼吸困难、无法说话,老李就扭转了身体,之后,风管又吹向了他的背部,最后是臀部,并且有气体吹进了体内。

  昨日,刘先生到医院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为老李续交医疗费用。因为是银行卡,医院无法直接使用,所以耽误了交费时间。他说,他介绍的事发内容,还有其他工人可以证明。

  唐先生:工作期间意外滑倒

  对事发的细节,唐先生的说法又是另外一样,甚至时间都不同。他说,当时是9点多,是工作期间。因为下了大暴雨,他们原来工作的地方会被雨淋到,无法干活,就被命令到另一处雨淋不到的地方继续干。

  到了新地方后,唐先生首先打开了机器。“一个风包(注:送高压风的设备)带8个风管,当时他们的还都没打开。”唐先生说,因为下雨风包内进了水,他将打磨机的机头摘掉放水。这时候老李路过,不小心摔倒。他出于本能地自我保护和想要搀扶的意识伸出双手,结果老李倒在他的身上,而他手里的风管不知怎么就对准了老李的屁股。

  唐先生说,事发后他一直在医院照顾老李到7月28日,之后被工厂接手,称不用他再照顾,上岗证也被收走,等于被解除了合同。在已支付的医疗费用中,他垫付了3000元,还有工友们凑的3500元。

  律师解读:细节不同责任赔偿均不同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闫建业律师认为,如果在休息时间,同事之间戏谑造成老李伤害,那么老李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唐先生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向老李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同时其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对老李受到的伤害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在工作时间,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老李伤害,那么老李的情况符合工伤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唐先生对造成其伤害有过错,那么在老李获得工伤理赔的同时,仍有权同时要求唐先生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唐先生也仍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记者黄亮

  前车之鉴

  2007年10月,一名外来来连务工人员在上班时,被同事不小心用高压风管吹到了屁股,造成肛门破裂。当时,单位垫付医疗费6万余元。因被鉴定为重伤,这名同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对受害人民事赔偿3万元。又因为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这名外来务工者通过律师,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工伤待遇5万元。

  摄影记者马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