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因为怀疑省立医院的诊断和治疗存在过错导致儿子死亡,周泽林夫妇与医院之间的纠纷持续了14年,他们儿子周元飞的尸体在殡仪馆也躺了14年。而从2007年开始,周泽林夫妇与医院的纠纷也开始诉诸法律,然而两次起诉均以“败诉”收场。随后,周泽林夫妇向合肥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中院于2011年3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报3月23日A15版曾以《两岁幼儿夭折后停尸14年》为题进行报道)。8月2日,记者获悉,该案再审周泽林夫妇再次败诉。
儿子死亡是医院误诊?
1997年4月底的一天,周泽林夫妇近两岁的儿子周元飞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周泽林赶紧带着孩子来到省立医院就诊。医生在诊断后开出一些感冒药,孩子服药两天后,仍高烧不退,症状也越来越严重。
据周泽林一审起诉状描述,同年5月1日,他再次抱着儿子到省立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后确诊周元飞患的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随后,医院按“白血病”对周元飞进行诊治,先后化疗4次。
4个月后,症状还没有缓解,肝脾继续增大,体温不规则。周泽林称,医院在护理上不负责任,于是他强烈要求转院,医院同意将周元飞转赴上海新华医院诊治。
可是上海新华医院的诊断结论是“未发现患儿淋巴异常”。随后,上海市儿科研究所出具的血细胞形态学检查报告单上,虽然标注有“白血病不能排除”,但检查结论却是“原诊急性白血病,本次骨髓为红”。在该检查报告单中,研究所明确写下“淋巴细胞未见异常”的诊断。
在上海检查完孩子的病情后,经济拮据的周泽林不得不带着儿子回到省立医院继续诊治。此时院方先是不让住院,后来虽同意住院却不予治疗。尽管在省卫生厅的干预下,医院勉强同意继续治疗,但周元飞病情越来越重。
1997年10月2日,周元飞死亡。
三次起诉均败诉
从此,周泽林夫妇与省立医院展开了长达14年之久的医疗纠纷。而周元飞的尸体就一直躺在殡仪馆长达14年。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并给儿子讨一个说法,周泽林夫妇于1997年开始走上了起诉之路。经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周泽林不服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后又在庐阳区法院起诉,再次败诉,继而又向合肥中院提出再审,经合肥中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患纠纷发生后,双方在1997年10月已达成协议并经过公证,该份协议内容表明给予患者家属经济补偿27000元作为此事处理的一次性终结。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该协议对原、被告双方均有约束力,对协议约定的内容双方均应遵守。
原告周泽林在协议签订后依约领取了补偿款。因此基于该医患纠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原、被告履行该协议的行为而消灭。现原告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该协议。因此,原告再次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判决驳回周泽林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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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