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卖糖炒栗子的两名摊主,因抢生意大打出手,一人持铁铲将另一人面部砍成重伤。昨天记者获悉,涉嫌故意伤害罪,砍人摊主贺某被公诉至通州法院。
42岁的贺某和被砍的吴先生都是卖糖炒栗子的摊贩,两人同在通州区物资学院天客隆超市门前经营。去年10月11日晚6点,两人因争生意发生矛盾,贺某抄起炒栗子用的铁铲,将吴先生面部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事发后,贺某很快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贺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