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内蒙古小伙许峰扎死拒载的黑车司机后逃跑,被见义勇为的水果摊主向某一路舍命追赶。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许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5岁的许峰此前曾两次受到法律处分。2006年12月,他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1年3个月;2008年7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据法院查明,去年11月8日下午2点多,许峰在海淀区唐家岭南站东侧路边,因拒载事宜与黑车司机张某发生口角,并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张某扎死。
在许峰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受到了水果摊主向某等人的阻拦,许峰又持刀将向某扎伤。2010年11月9日,许峰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许峰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
>>亲历者说
舍命追凶肩部被扎
向某回忆称,当天事发时周围有很多人围观,向某便大喊“出人命了!一起抓杀人犯啊!”但是,没有人过来帮忙,只有另外一个黑车司机薛某开车带着向某,追赶准备打车逃跑的许峰。
随后,向某和薛某别下了许峰打的出租车,两人下车跑步追赶许峰。向某一路追赶许峰到了一个村里,最终将许峰堵在了一个院子里面。“他感觉无路可跑,就用刀朝我扎了过来”,向某说,在夺刀过程中,他掰断了许峰的大拇指,自己的肩部也受了伤。受伤后,向某用工具击打许峰的头,打了几下后,许峰就倒在地上不动了。在向某打电话报警时,许峰趁他不注意翻出院子的围墙跑掉了。
和向某一起追赶许峰的黑车司机薛某,也证实了向某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