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程磊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 将近金婚的老夫老妻,因为小事发生争吵。68岁的余老汉,酒后挥锹打向自己的结发妻子,最终将自己送上法庭受审。8月9日上午,余老汉在合肥市肥西县法院受审。辩护人认为其为初犯、偶犯可从轻处罚,公诉人却反驳称被告子女希望从重处罚他。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事件:68岁老汉打伤妻子成被告
被告余老汉,男,68岁,安徽省肥西县严店乡人,文盲。个头不高,头发花白,皮肤黝黑,耳聋,左腿、左手有残疾。
根据起诉书,今年2月8日17时许,余老汉在家中,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跑出屋外,余老汉手持铁锹追至严刘公路,用铁锹殴打妻子腿部,致其右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游戏外侧皮肤裂伤,左小腿外侧皮肤裂伤。经鉴定,余妻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公诉人认为,被告余老汉因家庭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余老汉向公安机关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老人的妻子和孩子要求重判,理由是他多次殴打妻子、孩子。余老汉则在法庭上一连说了好几个“你们要照顾我”。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本案未作当庭宣判。
对话:“怎不后悔?当时我就难过了”
记者:您和妻子结婚多少年了?
余老汉:47年。余老汉左手伸出4根手指说。
记者:当时为什么打妻子?
余老汉:那天晚上天黑了,我们在吃晚饭。我说今年冬天冷,开荒种点棉花吧,小孩们过年回来,给他们弹几床棉被。她就说“我不干”。不干就不干吧,我就问她还吃不吃,不吃的话就把碗收起来,她又跟我拗,讲“就不收”。我当时就气,用拳头捶她,没捶到头,捶到肩膀上。
记者:那你后来怎么想到用锹打她呢?
余老汉:我打她,她朝外跑。我腿不行,抓到门边上的洋锹甩过去,就打到她腿上了。
记者:平常您也打妻子吗?
余老汉:平常不太打,就去年打了。他们都气我!
记者:他们为什么气你?你们平常关系不好吗?
余老汉:结婚47年了,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感情肯定有的。因为一些生活上的事有些矛盾。
记者:那你现在后悔吗?
余老汉:怎么不后悔?当时拉架的人讲我把她腿打断了,我就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