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夏莉涓) 8月16日,是胡英梅与前夫王建国离婚一周年的纪念日。出门上班前,胡英梅特意化了些淡妆,好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些,“晚上也许会和建国吃饭。”尽管一再表示今后不会再相信任何男人,可胡英梅还是不止一次地提到,“建国就是我的主心骨”。
在胡英梅看来,杀人犯丈夫出狱后的纠缠,是她与前夫王建国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他是个杀人逃犯,和他的婚姻毁了我29岁后所有的生活”。
结婚2年才知丈夫是逃犯
8月11日、12日,库尔勒连续两日阴云密布,零星的降雨未能缓解天气带来的压抑。
在库尔勒,记者见到了胡英梅的前夫王建国,他一直紧锁双眉。自从因涉嫌重婚罪被免去了且末县治安大队长一职后,他请了长期病假。每当自我介绍时,他还是会习惯地说,“我,且末县公安局王建国。”
如今,他想办理病退,“22年的工龄,不要可惜了。”王建国说,任职期间自己担任了11年的派出所所长和3年治安大队大队长,共获4次个人三等功,“可还是被前妻‘连坐’,免去了职务”。
言谈中王建国显得落寞,“官不做了,可总得做人。”如今,王建国十分支持前妻胡英梅和出具假户口的部门打官司,“是他们给了杀人逃犯一个合法的身份。”胡英梅这样告诉他。
胡英梅口中的杀人逃犯是她在王建国之前的老公,原名李反帮。15岁时,李反帮在陕西老家因过失杀死了一名13岁的孩子。随后,他踏上了潜逃之路。
2000年,胡英梅与自称李林峰的逃犯李反帮相识,两人相恋一年后,准备结婚,双方第一次谈到了李反帮的户籍问题。
据胡英梅回忆,她建议李反帮将户籍从陕西老家转至新疆,“但他说,老家还有地,一旦户口转了地就没了,想在这边重新办理一个户口。”当时胡英梅觉得他的说法没什么不妥,就答应想想办法。
2002年,胡英梅联系到时任乌拉斯台农场党委办公室秘书的同学马林南,“我问他能不能帮忙办个户口。”胡英梅说,其间如何运作,自己并不清楚,不久,李反帮便拿到了由乌拉斯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同年2月,胡英梅的父亲胡克亮出具证明,以外甥的身份将李反帮假冒的户籍迁至博湖县。2003年,两人在且末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不久后,李反帮以“夫妻投靠”为由,将户口迁至且末县。
婚后他们有了个儿子,这让胡英梅感到生活充满希望。然而,2005年7月10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公安局的***却突然赶至且末县将李反帮抓捕,罪名是杀人潜逃。
“我根本不敢相信,他是一个逃犯,还用假身份和我结婚。”胡英梅赶回李反帮的老家,当她确认李反帮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后,她回到且末。
随后,胡英梅找到了民政部门。“当时有个工作人员告诉我,李反帮用假身份和我结婚,婚姻自然就不算数了。”胡英梅回忆说。
生活就像醒不了的噩梦
2008年,经人介绍,胡英梅和且末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建国再建家庭。结婚前,在李反帮父母的要求下,她把3岁的儿子送回了李反帮的老家。
“我以为可以开始新生活。”胡英梅说。然而,2010年8月,李反帮因入狱后表现良好提前获释,胡英梅的生活从此万劫不复,“就像一场醒不了的噩梦”。胡英梅说。
在李反帮出狱后的当月,胡英梅就因为他的骚扰,和王建国离婚。
2010年9月10日,李反帮从胡英梅处索要了1万元现金和每月500元的抚养费。
同年11月1日,李反帮以假身份李林峰的名义,与胡英梅签署了解除婚姻关系协议,李反帮一次性获得4万元的财产分割费。
“其实,他第二次要钱时,我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胡英梅说,可顾及老公王建国身在公安部门不想扩大影响,总觉得这钱给了李反帮也是给了他们的儿子,“就妥协了”。
2010年年底,当胡英梅与王建国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时,李反帮却又以李林峰的名义,一纸诉状将两人以重婚罪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
“他以什么身份起诉?李林峰根本不存在!”王建国说,在与律师交涉后,他决定“打这场官司,通过法律捍卫自己和胡英梅的权益。”
然而,2011年4月30日,王建国突然接到了单位的免职通知,理由是涉嫌重婚罪。“领导让我把事情处理好再回到单位上班。”王建国说。而胡英梅的领导也希望她能以大局为重。
记者多次拨打现在陕西的李反帮的电话,始终未能取得联系。随后,记者见到了事发时且末县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他说,在王建国与胡英梅准备打官司时,李反帮开始给且末县公安局及县领导发送短信,大致内容是,如果不能获赔,会把事情捅到网上,“让且末县臭名远扬”,为了能够更公证地对案件进行调查,当时出于避嫌的考虑,公安局决定暂停王建国大队长职务。
2011年5月30日,在且末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胡英梅一次性向李反帮赔款13万元。对此,该法院拒绝接受采访。胡英梅的代理律师韩红胜认为,李反帮的行为属于骗婚,但目前《婚姻法》并未明确骗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这是造成胡英梅被动的主因之一。
企业内部派出所出纰漏
在不用出具原籍户籍证明的前提下,李反帮是如何在和静县乌拉斯台派出所办理“空头”户口的?
记者来到和静县,找到了时任乌拉斯台派出所的内勤李静。“真的没有印象了。”李静说,在公安部门工作的18年中,有11年都在进行户籍管理,“开这样的假户口是触犯法律的。”
2010年年底,当李反帮以重婚罪起诉胡英梅时,她曾3次和律师前往乌拉斯台派出所的上级单位和静县公安局,并找到了由和静县转至博湖县的户口迁移证存根,上面盖有和静县公安局的公章,“但没有户籍大卡,也就是没有李林峰的原籍证明。”胡英梅说。
随即,和静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如果我真办过这件事,肯定会对这个户口有印象的。”李静说,当时的派出所是乌拉斯台农场派出所,属于企业派出所,人员的配置、编制、工资等各项工作都由农场主管。
和静县公安局纪检书记张清华也印证了这一说法。“乌拉斯台派出所是2002年4月才正式收编,归和静县公安局直管的。”张清华说,在此之前,由于农场经费有限,该派出所一直采用手工录入信息的方式,无法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人口身份信息的核实。“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手工录入人口信息的工作中难免出现纰漏”。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当一切工作都受命于农场时,即使发现户籍信息有所缺漏,也不好直接向领导索要。”
随后,记者与现任乌拉斯台农场纪委书记马林南取得联系,“当年胡英梅确实与我联系过,希望我帮忙办个户口。”马林南说,自己将胡英梅提供的关于李林峰的身份证号等信息转交至乌拉斯台派出所。
据马林南介绍,为了推动企业发展,扩增劳动力,1998年至2002年乌拉斯台农场招来了两千人。由于人员杂、多,办公设备现代化条件不足、户口网络信息不健全等因素,确实曾出现过不少空挂户或双户籍的外来人口。
“当时,农垦系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的问题,没想到却被逃犯钻了空子。”马林南说。
之所以户籍迁移证上会有和静县公安局的公章,张清华表示,乌拉斯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属于县内迁移,当需要往县外迁移户口时,需到公安局换卡,“因工作量极大,对经派出所核实再开出的户籍迁移证明,公安局一般不会再次核查。”张清华说。
继续阅读:1999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15岁的李反帮逃离陕西老家。4年后,在和静县公安局乌拉斯台派出所,化名李林峰办理了“空头”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003年,李林峰与已经相识三年的胡英梅在且末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2005年,李林峰的身份被识破,警方抓获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其有期徒刑12年。3年后,胡英梅与且末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王建国再婚。
2010年8月,李反帮出狱。三个月内,向胡英梅先后索取抚养费、财产分割费用共计5万元。期间,王建国与胡英梅离婚。
2010年年底,李反帮以李林峰的身份,将胡英梅起诉至且末县人民法院,罪名是重婚。
2011年5月30日,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李林峰获赔13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18000元,抚养费12000元。王建国因涉嫌重婚罪,被所属单位免去大队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