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超速摸胸续:当事人回应副驾没人是被PS

2011/8/23 11:41: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微博疯传  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超速照片上,车内一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伸进了副驾女子的衣领中。

  -一超速司机“不雅照”近日在网上流传

  -当事人称,照片是被PS的,是竞争对手所为

  -绵阳***表示,将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微博疯传

  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超速照片上,车内一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伸进了副驾女子的衣领中。

  网友担忧

  这种在网上流传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并忧虑:“照片是如何流传出来的?”

  ***声明

  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

  前晚起,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照片在微博上疯狂转发———车牌号川B打头的一辆车内,一名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伸进了副驾女子的衣领中,这一幕因车辆超速而被抓拍。网友对“男子的身份”和“此举是否侵犯隐私”表示了强烈关注。

  从图片上看,这是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超速照片。图片上方显示,抓拍时间是2011年7月29日14时56分30秒,地点位于三台至射洪快速车道慕禹百花村段。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图中车辆当时的车速是92公里/小时,超速15%。

  超速车辆是车牌为川BY0008的尼桑越野车,开车的中年男子目视前方,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伸进了副驾上一名女子的衣领内。

  有网友表示:“老师从小就教育我们,一心不可二用,何况还在开车呢,多危险。”有网友开始“人肉”两人的身份:“男子姓邓,是长虹集团南充(微博)分公司经理。”同时,不少网友担心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并忧虑:“照片是如何流传出来的?”

  从前晚到昨日下午,数以万计的网友转发了这张照片。直到昨晚8时,仍有大量网友在转发这张照片。

  司机回应副驾上没坐人女孩是被PS的

  有网友指出,图片中的男子是长虹集团南充分公司经理邓嘉林。

  昨日12时过,长虹集团企划部部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发微博辟谣:“经公司查实,长虹集团没有名叫邓嘉林的员工。曾有一名叫邓嘉陵的员工,但已于2004年1月被长虹解除了劳动合同。”

  该微博还配发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关于解除邓嘉陵劳动合同的决定》:“1975年10月6日出生,技校毕业,1995年12月27日进公司,原为营销管理本部临海分公司业务员……邓嘉陵较长时间连续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决定解除邓嘉陵劳动合同……”

  “照片是被PS过的!”昨日,邓嘉林在电话中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前几天在网上就看到了这张照片,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响。不过,从前天开始就被PS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这是竞争对手所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生活。

  邓嘉林强调,这张照片在网上被炒得这么火,是因为仇富和仇官的心理。实际上他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国企高管,只是一个私营企业的小老板。对于交通违法照外流,他表示愤怒:“***不应该这样做!”

  至于副驾上的女孩子,邓嘉林表示,当时副驾上并没有坐人,那个女孩子是被PS上去的。“我正在处理这件事,处理完了会给大家一个结果。”

  图从何来将调查图片来源及真实性

  邓嘉林称,原来的照片,他没有留底。

  昨日下午1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绵阳市***支队,通过***内网查询系统,发现川BY0008近年有多起交通违法记录,点开记录,基本上都能看到当时的违法照片。不过今年7月29日14时56分的超速抓拍照,总共3张,均无法查看。

  “图片是否被PS,因为事件还在调查中,目前还不好下结论。”绵阳市公安局***支队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无权删除内网上的照片。

  绵阳***:调查已全面展开

  昨日下午,绵阳市***支队向成都商报记者发来名为《绵阳警方对超速驾驶人员网上“不雅照”展开全面调查》的声明:

  近日,《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微博等网络上出现了川BY0008号车在三台县(微博)境内超速监控照片的信息,引起广大网友质疑。得知情况后,绵阳市、县两级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责成三台县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调查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并声明如下:公安机关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对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同时,公安机关将对全市道路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处于试运行阶段的监控设备全面调试,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照片流传出来存在5种可能

  绵阳市***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照片流传出来,存在5种可能:1、当事人或委托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有权利调出并拷贝照片。2、电子警察违法信息采集人员,这组信息的采集工作是三台县***大队在负责。3、对电子警察违法信息的审核人员,审核工作在绵阳市***支队科技科进行。4、处理交通违法的人员,违法属地三台县和绵阳市***支队都能开展这个工作。5、通过***内网,全国***都能看到电子警察抓拍下来的车辆交通违法照片。

  四川省***总队相关人士证实,车辆违法被确认后,违法信息就会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全国***都能看到。

  律师说法发布者和转发者涉嫌侵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伟认为,针对当前被发布照片的内容和传播途径看,发布者和转发者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照片发到网上和转发,让不特定的公众知道,根据侵权的相关法律依据,涉嫌构成侵犯当事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但是,从现有证据来说,无法确定侵权人,不能判定保管照片的***部门有什么责任。

  陶伟说,如果当事人表示照片系合成,那么,发布原始照片的人,没有损毁名誉的故意,是否涉嫌侵犯名誉权等,很难认定。合成照片并发布到网上的人,损毁了他人名誉,涉嫌公然侮辱、诽谤罪,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个人将照片发布到网上,属个人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人。对***部门来说,只是管理不善。(成都商报 陈东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