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余安置房现裂缝 相关负责人称主体结构安全

2011/8/24 10:25:2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据统计,安置小区二期自去年年底交房入住以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住户已从年前的100余户上升目前的300余户。对于房屋修补,住户们称,他们不相信、不接受技术处理,因为一期房屋的裂缝补修后还是会开裂。

  九江市开发区城西港区安置小区二期住户,自去年底交房入住以来,不断有住户发现乔迁才数月的安置新区外墙、自家墙面、楼板出现不同程度裂缝,随着时间推移,裂缝也在变宽并且不断有新裂缝出现。

  城西港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经检测,另由省、市两次专家鉴定得出结果,所观察的裂缝排除了不均匀沉降引起裂缝的可能性,对主体结构没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可做技术性补救处理。

  法律专家则称,各地频现安置房质量问题,凸显相关部门监管缺陷。

  新房裂缝像蜘蛛网

  8月19日,九江市开发区城西港区安置小区,六层新楼鳞次栉比。

  该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70.5万平方米,可安置拆迁户5318户,总投资约5.5亿元,其中2010年完成建筑面积16.77万平方米、投资约1.3亿元,工程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0年12月竣工。

  2010年年底,在外过渡了一年多时间的拆迁户们终于盼来还房入住。然而搬新家、过新年的美好憧憬以及其乐融融的氛围很快被打破,在乔迁进新居之前的打扫卫生过程中,就有人发现了房屋开裂,房屋出现问题的户数一家家地多起来。

  “你家处理了吗?”几乎成了小区二期住户见面打招呼的口头语。

  B4-3栋一单元501是易桂花儿子家,她在这房子里时不时能发现新的裂缝。

  两室一厅的新房还未入住,客厅楼板因漏水严重已经铺上一层防水胶。每面墙、每间房的地面都出现了蜿蜒的裂缝,从墙顶到对角线的墙角,从客厅这头到那头,犹如蛛网一般布满屋内。年逾五旬的易桂花指着次卧一堵墙上的四道平行裂缝说:“像不像一道道波浪?”

  “打扫卫生时,都不敢往地上倒水,不然会直接渗到楼下。这样的房子哪个住户敢住?”易桂花皱着眉头说。

  同一楼栋的住户没有谁能够幸免,只是出现的裂缝多少、粗细、长短的区别而已。

  六层高的楼房,基本上是层数低的楼板开裂,高层则墙面、楼板裂缝遍布。

  据统计,安置小区二期自去年年底交房入住以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住户已从年前的100余户上升目前的300余户。

  换房承诺变修补?

  裂缝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大。

  “发现裂缝后,心都凉了半截。”住户陈菊英(化名)说这个房住得甭提有多闹心,也不敢装修。

  2010年11月,住户们找到小区物业,物业称此事不归他们管。

  在向城西港区管理局多次反映情况后,该局成立了管理局副局长张友华任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设立B区房屋质量维修办公室,并通知出现问题的住户可到物业登记,再予以解决问题。

  “本人愿意换房的就换房”,住户们称,安置小区所在的永安乡乡长方乐恩曾在一次会议中向住户们承诺,B4-3栋、B2-5栋两栋房屋大面积、大范围出现裂缝的,住户可以选择换房。

  今年2月,不少住户做了换房登记。许多住户称,换房的说法一直持续到了3月。

  3月,城西港区管理局、永安乡政府、开发商却称已经请专家鉴定了,房子很安全,可以放心住。

  给出的解释是,“房屋是有点问题,但开裂是正常的,修一下就好了。通缝漏水才是有问题,但也不存在安全问题。”

  上述三单位除了答应对有问题的房屋进行补修外,并承诺给予住户一定的精神赔偿。

  这之后,有包工头拿皮尺到易桂花家里测量缝长,每米赔偿100元,最后结算为赔7000元。尽管包工头说给易桂花家的赔偿是最高的,但她没有接受。

  邻居间一打听,易桂花发现赔偿的计算方式多样。有按房屋面积计算的,家住B4-13栋的廖大妈年前则是以120元/平方米与对方商谈好的赔偿款1.3万元,经多次降价后仍旧一直没有赔付到位。

  因赔付款问题,仅有少数住户在获补偿金的字据上签字后对房屋进行了技术补救。

  对于房屋修补,住户们称,他们不相信、不接受技术处理,因为一期房屋的裂缝补修后还是会开裂。

  陈菊英不解:“现在说是没问题,过个几年,要碰上什么大雨、地震灾害,房子倒了,质量问题也就被淹没了。”

  陈菊英说,他们曾到九江市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对方询问城西港区情况时,城西港区回复说问题迟迟没有解决是住户们漫天要价太高。

  住户们觉得很冤:“要价高的是有住户想按市场价变卖折现房款。房子质量是实实在在的存在问题,如果能保证房子没问题,哪会卖房。”

  快一年了,问题仍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专家鉴定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安全

  据了解,在管理局作出对房屋进行技术补救的方案后,住户还曾要求官方开具内容为“这房子不是危房、没有危险性”的保证,并在上面盖章。但村、乡、管理局坚称房屋安全,均以不需要盖章为由拒绝开具质量保证书。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当初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8月19日,九江市开发区城西管理局综合管理部部长舒高华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称,B区房屋当初通过了房屋验收的,目前的问题经检测,另由省、市两次专家鉴定,结果表明“房屋主体结构是安全的”。

  采访过程中,舒高华分析说,致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因拆迁速度比较快,导致还建房建设工期比较紧,承建任务重、压力大,为了老百姓少在外面租房过渡,施工方在打混凝土等作业过程中抢了一下工期。

  据了解,针对城西港区二期安置小区出现的问题,两次专家的鉴定结果是:楼面裂缝是砼硬化过程中收缩且施工过程中支撑较弱所造成的,以及钢筋负筋在浇捣时未得到有效支撑而造成;墙体裂缝是由于墙体收缩、温差以及组砌方式不达标造成的。同时,所用灰砂砖出厂时间过早,没有达到养护期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专家建议,对楼面裂缝采用加压灌浆,上部加钢筋网叠合层用碎石砼浇捣;墙体裂缝采用钢丝网粉刷灌浆,严格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特别是B4-3栋、9栋加密观测周期。

  城西港区管理局负责安置小区项目的负责人张训群则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说,经过对B4-3、B2-5等4栋楼进行现场勘查并调阅相关工程资料、询问施工及监理人员后,专家组根据墙面、楼面的裂缝形状、特征、方向一致认定,所观察的裂缝排除了不均匀沉降引起裂缝的可能性,对主体结构没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采访过程中,张训群还称,建筑或多或少存在些质量问题,安置小区的建筑已经达到了防震6级水平。

  当地已停付工程款督促补救处理

  舒高华介绍说,目前已经建设完工并入住居民的为安置小区一期住户2234户,二期(B区)784户。B区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后,4月22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淦作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解决安置小区B区部分安置房建筑质量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房屋质量问题调查组,逐家逐户进行检查登记,摸清房屋数量和房屋现状,对所有存在质量问题的安置房进行技术补救处理,明确了按规定由建筑商承担维修责任。

  2010年底,城西港区管理局组织九江市设计建筑院、质监站、九江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省建筑设计院进行了现场勘测,并定期检测裂缝走向、沉降程度。舒高华称,在得出不存在沉降的监测结果后,责令当时的承建单位重新加固。

  张训群向新法制报记者出示了一份《九江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变更修改通知书》,分别明确了各栋房屋进行技术处理的各项具体要求。

  施工单位也一致同意,从5月21日起至12月底,所有维修工作委托江西城开建设公司维修。在B区设立维修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待住户反映情况并及时通知人员维修。如果住户要求自己维修,由施工单位按实际维修工程款上浮20%,直接拨付给住户自行维修,但维修一定要按设计意见维修到位,维修完成后由管理局工程技术干部、监理、施工方和住户四方共同签字技术处理结论报告,房屋质量问题调查组和质量处理技术组派员参加,对所有经过质量处理的房屋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让业主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舒高华补充说,赔偿款是在采取质量技术补救的基础上,责成施工单位对存在安置房质量问题的安置户给予的精神补助,目前已全面停止了支付安置小区建筑工程款。原施工单位不彻底解决安置房质量问题,决不结清余下的建筑工程款项;另外,凡是涉及安置小区房屋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在城西港区承建的所有其它项目工程。同时,管理局也派出了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业主代表)全程监理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安置房的技术补救处理过程。

  安置房成“闹心房”凸显监管缺陷

  包头500户遭遇“墙脆脆”,北京6幢“问题楼”被拆除,海口一个月93户人家漏水……近期,安置房质量问题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郑州8栋豆腐渣安置房刚刚责令拆除,安徽安庆市太湖县最大拆迁安置小区自去年底以来,50多户居民的房屋陆续出现承重梁、屋面、外墙裂缝和渗水等现象,部分住户甚至出现楼板踩穿、房屋沉降,激起当地拆迁安置户的普遍不满。

  各地安置房质量问题频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开发商利欲熏心偷工减料的恶果;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政府相关部门在房屋质量监管环节的薄弱。

  有曾分包太湖县安置区部分楼房建设的包工头称,建设中地基没打稳和偷工减料是导致质量问题的关键。这些安置房建在过去的水塘、耕地上,由于土质松软,地基应挖深一些,但不少都没挖到位。加上水泥和钢筋偷工减料,导致楼板比正常厚度薄好几厘米,混凝土的黏度差,时间长了会粉化,之后出现裂缝甚至塌落不足为奇。

  安置房出现建筑质量问题,要不要该追究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开发商在建设方面的责任?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提出,安置房虽然有别于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但同样体现的是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属于民生工程。而民生工程所必须具备的两点内容为,真正的以民为本的关怀以及政府诚信。

  熊进光指出,安置房建筑出现质量问题,是政府在关注民生方面的管理存在缺陷,而缺陷则具体体现在工程立项、招标、监管、验收等整个过程。一方面是政府工作的失职,政府需要一个负责态度,不仅是将房屋质量问题本身原因调查清楚责令修房处理外,还应该调查项目相关领导、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违法违纪行为,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民众披露;另一方面,承建单位不仅仅是简单地违反了工程协议要求,而且是侵害了安置房住户的财产权益,具有违法性,应该承担起工程修补等财产责任,并作出房屋后期安全、质量保证的责任约定。

  熊进光认为,事件过程中,不诚信、损害群众利益的承建单位应该承担起民事、行政责任,政府应对其采取限制其建筑市场准入等措施。

  □文/图记者 龚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