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多名女生实施欺骗式性治疗续:系缓刑犯

2011/8/31 13:25: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正是在缓刑期间,黄波的培训王国逐渐做大,在广州多所高校攻城略地,也正是在缓刑期间,黄波对多名女生实施了欺骗式的“性治疗”侵害……天河区法院一审宣判,黄波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即2007年8月30日起,缓刑期到2010年8月30日结束。

  继上周《危险导师:性、谎言与培训课》见报之后,本报收到大量读者报料,使记者得以找到骗财骗色的“危险导师”黄波2007年犯下的强***案的被害人,还原当年案件***,和黄波在2006到2009年的生活轨迹。

  南都记者经调查发现,当年黄波的“强***未遂”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受害者最终却在黄家的软硬兼施下达成协议接受赔偿;黄波因“强***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然而这一“案底”却似乎销声匿迹无人知晓。正是在缓刑期间,黄波的培训王国逐渐做大,在广州多所高校攻城略地,也正是在缓刑期间,黄波对多名女生实施了欺骗式的“性治疗”侵害……

  “恐怖”经理

  他喜爱讲黄段子,经常对女同事动手动脚,“讲话像一个黑帮老大。”不过,仍然有不少在校学生崇拜他

  2007年2月8日中午,“新东方职前培训广州中心总经理”黄波叫上公司客服部的女孩苏琳琳,和另一名梁姓男同事出去吃午餐。

  这个普通的工作日中午,对苏琳琳来说却很难熬。黄波是她一直刻意逃避的人。

  大学毕业,苏琳琳来到这家叫“新东方”的公司———家境优裕的她之所以愿意在这个不太体面的环境工作,是因为新东方是名企———很多员工都认为这家公司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子公司。

  在员工方巧看来,公司“不是很正规”。公司在黄埔大道西413号远方宾馆三楼,前台的右手边是课室和两三间办公室,另一侧则是电脑教室和一个小办公室。办公室装修简陋,夏天没过完,总经理田江东就会吩咐关空调,因此夏秋之际室内总是闷热难熬。

  黄波的简历中常用的职衔是新东方职前培训广州中心总经理,然而此时,他的上司田江东对外的职衔是新东方职业教育广州培训中心总裁———这很容易混淆;这家公司主要做电脑培训,而黄波其实是负责职前培训的部门经理,不过他要求大家叫他“总经理”,甚至有些场合他自我介绍为“新东方广州中心总裁”。

  根据南都记者能够接触到的报料者所言,2006年4月,黄波开始搞这个职前培训项目。从一开始,黄的公司员工主要来自大学三四年级实习的学生,在几个实习生的帮助下,最早开发的市场主要是广州中医药大学。

  大四就在公司实习的冯静告诉南都记者,那时候黄波就口才颇好,“他真的可以一个人把这么多人搞定的。”虽然学员一开始并不多,但黄波身边很快聚集了一圈崇拜者。

  到了2007年1月,公司改了另一个名字“东方标准”,说是跟新东方总部脱轨。到现在,苏琳琳也不知道,这家公司跟新东方到底有没有关系。

  这个部门经理给一众女同事留下的印象是“恐怖”。他喜爱讲黄段子,经常对女同事动手动脚,搭肩搂腰更是家常便饭。“他讲话就像一个黑帮老大。”不过,仍然有不少在校学生崇拜他。

  黄的办公室没有窗,白天要开灯。冯静曾经被叫进这间办公室。黄认为她情绪不佳,要给她“心理咨询”。咨询的第一步就是把灯熄了,“营造一种全黑的环境”。在黑暗中,黄问她“大学是不是有很惨痛的经历”。冯静回答得很中庸,“有,但没有很惨痛。”她认为黄会根据反应来评估对方状态是否适合下手,她庆幸自己“没有被牵进那种氛围漩涡里面去”。不过,她说,“有一个女孩,我听说的———他真的是叫人脱裤子、***服。”

  苏琳琳也被“咨询”过。“我们是刚毕业的学生,不了解这个东西;他说是心理咨询。”在这个过程中,黄波要求她讲痛苦的事情———“喜欢让人告诉他一些秘密,挖你心底的事情,让我告诉他之前受欺负,经历过的挫折什么的。说起这些一个女孩子难免伤心流泪,他就借机‘安慰’你。就(在身上)到处乱碰。”

  “我觉得他行为不妥。”因此,苏琳琳不想再离黄太近,她提出离职。于是黄对苏说,完成一份工作,一个晚上完成一份报表,就把她调整到其他部门。于是,苏琳琳干了一个通宵,把报表做出来,黄只好把她调到客服部。

  苏琳琳对黄波“性趣”的判断是:“他喜欢能干的、有点料的女孩子。那些傻傻的,他还真没有什么兴趣。”

  不过,春节前,黄波的新助理休假回家,黄提出要苏琳琳过去顶替。苏不愿意,“他就说,你还在我这个部门,难道我还调不动你?”苏琳琳只回到助理这个危险的位置半天,工作到那次午餐之前。

  4年前的现场

  无路可逃的苏琳琳爬上阳台护栏,却发现对面阳台有人,“我赶紧喊救命。”这时,光着上身的黄波将她一把拉进客厅

  上班时间了,去吃饭的三个人却没有回办公室。下午,只有那位梁姓男同事醉醺醺独自回来。冯静跟同事们还在开玩笑:“他那种人哦,不会出啥事情吧?”

  吃完饭,把梁姓男同事支开之后,黄波要求苏琳琳跟他去公司外的一处办公室,理由是见总裁田江东。“他们两个人中午喝酒喝得很厉害,到上班时间,他说田总叫他出去,他说他喝醉了,让我跟去做一些记录。”

  在停车场,苏琳琳一直磨蹭着不想去,“死都不肯上车”。“我说不是公事我不去。可他说,现在已经到了上班时间,就是公事,再说是老总找我们。”两人的争执,停车场的保安注意到了。

  最后,苏琳琳终于上了黄波那“好小好小的一辆车”,果然,去的地方是石牌村附近住宅小区里面的一套公寓,但装修家具都是办公楼的样子。

  从数年来刻意地遗忘中,苏琳琳还依稀记得部分当时的细节:“我总觉得不安,不是很对劲。其实我从进门看不到田总,就觉得有些问题,我问他他就扯开话题。我就借故去上厕所,在厕所呆了好一会儿,找不到可以在他视线范围外出去的路……我出来后看他就拿了几支啤酒出来喝,边喝边继续说话。”

  黄波一直在倾诉。“讲他的经历、家庭如何如何、过往他的什么惨的事,具体不太记得了……那个时候没有心情听他讲,就想怎么离开。”

  苏记得黄波“软的硬的都使过了”。“他拿刀在我身边比来比去的,我用手拿过他的刀,但我拿的不是刀柄是刀锋。还好刀不是很锋利,割出一条血痕,但不深。是不是有点像拍电影?”

  幸好是冬天。苏琳琳穿的衣服多。黄波没能脱掉她的衣服,自己却已光着上身。

  苏琳琳无路可逃,“我就跑去跳楼了。”

  她爬上阳台护栏,却发现对面阳台有人,“我赶紧喊阿姨救命。”这时,光着上身的黄波将她一把拉进客厅———苏琳琳身材娇小,比黄矮20厘米。黄波此时已经暴怒,“他到处乱踢乱打,我被打得全身到处有淤青。”苏琳琳说起来还有一点庆幸:因为黄光顾着打她,因此到房东闻声干涉时,她尚未受害;黄当时脱得只剩下三角***。

  救兵是从楼上阳台跳下来的。但是,房东要求她不要报警。她只能等跟房东分开之后,私自去了派出所。

  到了下班前,办公室的同事听到令人震惊的消息:苏琳琳到天河区冼村派出所告黄波强***。当晚开始,同事们陆续被派出所叫去做笔录,很多同事从那个中午开始再没见过苏琳琳,她的外套还搭在凳子上,再也没有回来拿。

  被“协议”的强***案

  苏琳琳报案当晚,传说中“财雄势大”的黄家人出场了。两辆特种车牌车停在派出所前

  “他四五年前就在这样做了,为什么法律到现在还拿他没办法?”一位报料者跟南都记者一通电话,就急切地把这句话扔过来。

  当时的证人证据全部都齐全:苏琳琳扣子被扯掉了,全身有淤痕。停车场保安、阳台上的阿姨和房东,还有目睹其为人的同事,都曾经作证。

  在警察讯问过程中,黄波的辩解也颇具有“管理者”的特色。当警方问他为何要把苏琳琳带往那套房子里、并对其拳打脚踢的时候,他表示是因为苏琳琳盗用公款。说到这里,苏琳琳很庆幸自己家境不错:“幸好公司同事都知道我家里的条件。”

  从法律层面来说,双方经济实力的对比与强***罪是否成立毫无关系。然而番禺警方询问最近报案被黄波强***的米兰和叶茵,却都有问到其家庭经济条件,甚至有一位警察问米兰:“既然家里环境也不好,念书这么贵,为何不回家帮父母的忙?”接受采访的警方匿名人士和法律界人士皆表示,这些与案件无关的询问,违反了《刑诉法》的相关规定。

  苏琳琳报案当晚,传说中“财雄势大”的黄家人出场了。两辆特种车牌车停在派出所前,据在场的人说,是黄波的哥哥来了。

  几个老员工都知道他已经结婚,并且也早对他如数家珍的家族成员耳熟能详:他们四兄弟分别叫海、涛、波、浪,他家三个哥哥一个姐姐,要么“经营大生意”,要么是“电信的老总”,或者“海关关长”和“公安局的头”。

  另一方面,黄波的妻子出面向苏数次求情,还把黄的母亲抬出来:“说他妈妈丧偶,七八十岁自己一个人过,现在病重,如果黄波过年回不了家的话,他妈妈就性命不保了。”

  这样的说辞,和南都记者在发稿之前被游说的理由大同小异。先是黄波辗转请托要求与记者“沟通”,理由是妻子人工受孕、身怀六甲不能承受打击。

  出于对女性的关切,南都记者致电黄波的妻子。她始终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怀孕”的询问;但委婉表达不希望记者报道的要求。

  之后,黄波来电,对记者坦承自己“生活作风有问题”,但不希望影响自己的家人。

  发稿前,记者再次接到自称“黄波的哥哥黄浪”的电话,他表示“黄波做错了事,法律惩罚他我们都接受,但是你媒体报道出来,我母亲七八十岁、弟媳妇怀孕七八个月,都会承受不起。”他甚至表示可以赔偿报社在采访上的投入换取不发稿,记者只好请他与报社法律事务部联系。

  面对黄家一再求情,苏家人甚至有些“于心不忍”:“家里人也觉得搞下去(走法律程序),时间会很长,弄大了可能毁我一生。”此外,经过同事渠道转达的黄家传话,又隐约表达出“黑道白道都有人”的意思。

  (黄家似乎已经习惯了用钱和含糊其辞的威胁解决黄的麻烦。上周,本报报道见报后,一些受害者投诉称,接到自称“全权代理此事”的“黄波姐姐”的电话,语义含糊地告诉受害者,要赔偿可以跟她联系,要继续走法律程序,黄家将“奋起反击”,并“公开照片图片”。)

  最后,案子留下的记录是强***未遂,苏家与黄波达成协议,接受了赔偿。

  如今苏琳琳已经不记得协议与赔偿如何达成,家人帮她解决了一切,她的要求是:不私了,要在公务机关面前进行一切程序。她只记得自己“去了很多派出所,昏头转向,伤心欲绝”。

  在案子的进程中,当时“新东方职前培训中心”的总经理田江东曾经请苏琳琳吃饭,并拿出一个装着钱的信封。苏琳琳的理解是,也许他担心苏会起诉公司。苏拒绝了,“我不会拿你半分钱,我是想告诉你,你公司这个人不妥。他对我做出这个事情,也会对学员做这些事情。最好你别让他在那里工作。”

  不过当南都记者向田江东询问时,他表示对黄波“不了解”;至于问当时他工作的“新东方”与俞敏洪任总裁的教育名企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没有关系,田江东先是表示“关系不大”;当记者追问“是关系不大还是没有关系”,他表示“中间有段时间不在广州”,因此“不太了解这个情况”。对于黄波这个人,田表示“不熟悉、不了解,不清楚他在不在这个公司。”而对于现在他所负责的“东方标准”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关系,他回答是“涉及这个方面的东西我不太方便说”。

  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总裁俞敏洪再次回应南都记者求证,对于“新东方职业培训”和“东方标准”,以及黄波和田江东这两个人,俞简单答复“不属于我们”。

  “强***未遂”已判刑

  判决书显示,黄波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即2007年8月30日起,缓刑期到2010年8月30日结束

  在苏琳琳口中,这起强***案以双方达成“和解”、黄波赔偿收尾,但南都记者在多次向公检法三方查询后发现,黄波在2007年因此事领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然而就在此期间,他的培训王国在广州的大学里攻城略地,逐步做大,接受着无数大学生的崇拜目光;他受聘于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级讲师也在此期间。更有甚者,根据女孩叶茵等的诉称,黄波对她们实施的性侵害,就发生在其缓刑期间。

  因公开途径难以查询,所有诉称同样受到黄波谎言和侵害的女孩们,并没有听过这件被宣判的案件,更不知道他们所崇拜和靠近的“导师”黄波,带着危险的气息,背后隐藏的身份是一名经过法院宣判的、正在缓刑考验期的强***罪犯。

  写着***的判决书隐藏在重重关卡背后,南都记者向天河区公安分局、冼村派出所提出查询和采访申请,但均被拒绝。天河区公安分局负责人称外出开会,不清楚具体情况,由他联系让记者到冼村派出所查询。冼村派出所姚所长则表示,查询四五年前的案子需给天河公安分局发介绍信,他们不会将案情直接告诉记者。

  当记者打算将介绍信、采访函发往天河公安分局时,分局负责与媒体联系工作人员改口让记者联系广州市公安局。

  8月23日,受到黄波性侵犯的叶茵和米兰前往广州大学城的小谷围派出所报案。但是报案和多次询问过程中,番禺警方并没有告知她们黄波已有强***犯罪前科。直至昨日,两名女孩并没有接到案件的立案通知。

  警方当年的记录显示,天河区检察院并未批捕。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前高级检查官杨世强表示不解:“从这个记录来看,警方的立场是证据充足、罪行成立。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逮捕是有条件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能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那么当年检查院不批捕的理由是什么呢?是否证据不足,犯罪事实不存在?是不是认为不需要判处徒刑以上呢?还是不需要逮捕也不会跑掉,用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也行呢?”昨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就此解释称,不批捕并不意味着不起诉不判刑,事实上在2007年,天河区检察院依法就该案向天河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最终对被告人黄波做出了有罪判决。天河区检察院向记者强调说,对该案的处理一切都是依照法律程序执法。

  与此同时,南都记者通过其他可靠渠道核实到,当年黄波因强***未遂,在天河区法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其间黄波与苏琳琳双方达成了协议,黄波向苏琳琳赔偿8.8万元。司法文书并未显示出,这是私下调解还是法院主持下的调解。

  天河区法院一审宣判,黄波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即2007年8月30日起,缓刑期到2010年8月30日结束。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前高级检察官杨世强表示,缓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人身危险不显著的罪犯。因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与自由人无大差别,但在多种资质审查条件中将会受到限制。而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应该立即撤销缓刑而将其“收监入狱”,这种情况是要从重处罚的,缓刑期结束,需要重新立案审理。

  “以一名尚在服刑期间的强***犯,黄波怎么能拿到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资质,又怎么能走进多所大学校园的讲堂,大学肯定存在很多疏忽,至少对黄波个人背景的审查存在疏忽。”杨世强对此提出了质疑。

  服刑期间受聘高级讲师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聘请讲师并不会去查询他的犯罪记录,也想不到这些,实际操作上也做不到”

  黄波得以走进广州市的多所校园,赖以通行的除了良好的人脉资源,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的一张聘书起了重要作用,直到今年6月,黄波仍在讲座中介绍自己的高级讲师头衔。

  黄波自己在网上公布的聘书显示,聘书颁发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对照苏琳琳一案的判决时间,此时黄波仍在缓刑期间。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什么会将“承担广东省大学生职场训练项目日常授课及课程顾问”的工作交给有强***前科、尚在缓刑的人呢?广东省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下属就业促进会负责培训部门的向丹阳表示,他们在聘请黄波时,并不知情。“我们对聘请讲师的审查集中在业界口碑,业务能力,还看重他企业方面的背景,没听说有什么劣迹”。

  向丹阳坦承:“聘请讲师并不会到公安系统去查询个人背景情况,实际操作上也做不到,在聘请黄波的时候,并没有去查询过他的犯罪记录,也想不到这些”。

  这张聘书还帮助黄波登上了南华工商学院酒店管理系的讲台,作为外聘教师给学生上课。院长易江介绍,学院只有在招聘进入编制的教师时,人事处才进行审查,对于像黄波这样主动跑来推销自己和培训课程的外聘教师,并不会审查是否有犯罪记录和案底。

  一路绿灯下,三年缓刑期间,黄波并没有被审判结果捆住手脚,他成了“万人迷”的“创业导师”,以洗脑等手段对学生们骗财骗色。

  公司里的学生们

  在艾慧眼里,黄的公司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几乎没有员工有社会经验———没有人为沉浸在黄所创造的狂热氛围中的学生们提个醒

  在“苏琳琳案”安全解决一年之后,2008年春节前,曾经跟黄波合作的女培训师艾慧发现一个在公司兼职和学习的女学员情绪有问题。“有一个女学生跟黄波发生过关系的,她觉得自己没有反抗,算是自认倒霉了。那时她提醒我,觉得这个女孩可能被黄波害了,因为她以前很活泼的,不是这样的,很恍惚。”

  艾慧把广外女孩叫到自己家。“我问,你跟黄波发生了什么?”那个女孩立即哭起来了。“那段时间她跟我住,说她害怕。因为事后她不知道这算怎么回事。”

  艾慧向南都记者表示,黄“做心理咨询”基本上都是选择晚上。“他会要求你解开束缚你的任何东西。黄波跟她说,你心中有些野性,要释放出来。你得把束缚自己的衣物打开。当时那个女生穿着牛仔裤,束着皮带,就乖乖把它解开了。接下来黄就说,你把我男性的什么什么勾引出来了,我按捺不住了。”

  很快,春节期间,这个女孩发现怀孕了。春节假期之后,她再也没有出现过。

  在艾慧眼里,黄的公司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几乎没有员工有社会经验———不是刚毕业的,就是在校的———没有人为沉浸在黄所创造的狂热创业氛围中的学生们提个醒。“那些男学生整个身心抛在那里,想跟着他挣大钱。他则是让学生几千几千地入股。那些孩子课都不上了,整天猫在那里,推销学习卡、卖桶装水……这些男孩子都没走出校园,他整天带他们喝白酒,灌输一些很江湖的气息给他们。在饭桌上,讲女人、性啊……我不算是很老古板的人,但我觉得要分场合,看对象。”艾慧的提醒没有作用,任何人在公司都能觉察黄对女学生们的作为,但“特别是那些男生反而觉得问题不是很大,认为成功人士就该如此”。

  广西归来,“攻陷”高校

  到2009年春天,黄波似乎熬过了低谷,他开始越来越忙地做拓展和培训。他进高校开讲座越来越容易,也在各个院校越来越有名

  2008年5月,黄波新开的公司“新实力”准备到广西和湖南去开分公司。他找到了两个合作伙伴,刚毕业的某校社团负责人詹力被说动,交出两万跟他合作开广西分公司———这两万元成为新公司的全部资金,詹力很快发现由于广西的高校管理严格,黄那种传销型的培训难以进入;而黄又迟迟不肯出钱,两人的互信破裂———数位投诉人反映,黄的若干“创业项目”,基本上都是鼓动跟随他的年轻人联合或独自出资,而他则很少投入。

  詹力是少数不相信黄有着显赫背景的人。在与黄拆伙的过程中,她大获全胜。在她眼里,黄生活寒酸,穿一双数百元的鞋都要大加炫耀,绝非他夸口的豪门子弟。熟人中传说,黄曾经在广西做过传销。

  2008年底,颇有些潦倒的黄波从广西回来,由于重点放在推销,网站建设和内容开发跟不上,他的新实力学习网站基本已经倒闭。“他应该亏了钱。”一位匿名员工说。一度,他让跟着他兼职的学生们推销他的“心理咨询”———测试和会谈,一次总共150元。

  案发之后,苏琳琳请托朋友验证过黄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的真假,而答案是“没有这个人”。但2008年时海创的一名员工回忆说,黄的“心理咨询”在几个月中超过百人。“每个学校总会有人很崇拜他,跟他聊了一下之后,他们会觉得———你真的很了解我,就会把朋友介绍过去。”

  不过,到2009年春天,黄波似乎熬过了低谷,他开始越来越忙地做拓展和培训。由于争取到与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大学生职场训练项目,他进高校开讲座越来越容易,也在各个院校越来越有名。

  他的公司继续以天河区为基地“深耕”大学市场,甚至一度入驻华南师大桃李园。他也时不时跟公司员工炫耀一下手机短信,又有某某女生“缠住他不放”。

  “我们都知道他这个方面是比较乱的。”兼职学员小庄说。维持着婚姻的同时,黄在公司隔壁另租一套公寓与他的助理———一位广外学生同居,在艾慧眼里,那也是因为这位助理能帮他干活,“给他卖命的”。他也会当着公司一众年轻人的面,与某女电话联系,半夜开车绝尘而去,让大家告诉同居女友“他回深圳了”。在小庄的眼里,黄波有着严重的心理问题。他经常晚上喝醉了之后飙车上路,几乎每天晚上都失眠,要吃安眠药,并且不喝酒睡不着。

  大多数人跟他的合作维持不了一年,“他有时候对你特别好,有时候无缘无故发脾气。”另一个知情者则用“狂躁”来形容他。

  尾声:悲剧也许本可以阻止

  2009年春天,大一女生阿莲听完黄波的演讲,“听他的课,让我觉得我想成功,我也有自己的理想,也给他发了邮件说说自己的理想。他给我安排了听下一节课,我记得当时是在华师。”

  阿莲蹚过天河岗顶暴雨后的积水,赤着脚去赴这个约会。见到她,黄波果然很重视:“他说他喜欢我,因为我光着脚听他的课,他说他想把他的鞋脱给我穿……而且听完他讲他和阿芳的故事,我认为他是个重感情的人,是个可靠的人。”

  当然,推销环节,阿莲交了“过火海”的钱。

  接下来的一年多,阿莲为黄波堕胎两次。在这期间,她卖力地利用一切社会关系,帮助黄波拉学员。但她也需要支付跟黄波“学习”的数千元学费。

  2009年至今年上半年,南都记者采访的性侵害投诉者们的遭遇相继发生。

  2011年5月底,阿莲发出的电子遗书被华科公司的员工发现———虽然她并没有真的自杀;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投诉者们陆续相识。

  也许,如果2007年的“强***未遂案”不是静悄悄地“隐藏”,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也许?

  南都记者龙玉琴、涂峰对本文亦有贡献

  (为保护受害人和报料者隐私与安全,本文涉及的受害人和报料者皆为化名。)

  为发掘***,本报继续向受害人征集线索:

  电话:(020)87388888 邮箱:shenduduihua@126.com南都记者 李思磐 陈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