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材料
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岳西一购房户状告开发商索赔违约金。取证期间,意外发现县住建局向法院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有假,遂又将县住建局告上法庭。
8月30日,岳西县住建局表示,竣工验收备案表确实是虚假的,系为开发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帮忙。
【事件】交房延期开发商遭索赔
今年41岁的叶定红,在岳西县城经营一家商贸公司。2009年8月,她看中了县城正在建设中的金太阳购物广场1号楼的3层,准备买下约1000平方米的商用房开一家宾馆。
2009年8月29日,叶定红和开发商岳西县安乐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总价440多万元,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09年12月28日前将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叶定红,如逾期超过60日交房,开发商按日支付叶定红已付房款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010年9月,开发商发通知要求叶定红入住。叶定红认为对方逾期交房,且不能提供房屋综合验收材料,要求开发商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2011年2月14日,叶定红将岳西县安乐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岳西县法院,要求对方立即交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
住建局材料让人疑窦丛生
在法院审理期间,叶定红申请法院到岳西县住建局调取金太阳广场工程综合验收备案表和备案必需的前置材料。然而法官两次到岳西县住建局调证均两手空空而回,对方均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
在叶定红的多次坚持和法官的努力下,2011年5月10日岳西县住建局才提供了一份三页纸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岳西县住建局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叶定红的怀疑,她说,这份竣工验收备案表显示在房屋交付期限两天后,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经齐全,而2009年12月30日房子还没有建好如何竣工验收备案了?
因怀疑岳西县住建局向法院提交了伪造的证明材料,2011年5月,叶定红向法院申请中止民事官司,将岳西县住建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岳西县住建局做出的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调查】为帮项目经理伪造验收材料
8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岳西县住建局。采访了该局朱副局长和质监站李站长。
该局朱副局长说,该局成为被告后,局里调查发现他们向法院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确实是一份虚假材料。2009年底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王新平要参评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由于该工程有高层建筑,而王新平在该工程之前没有建设高层的经历。为了让他顺利参评,在消防、环保未验收之前,住建局临时制作了这份竣工验收备案表。王新平顺利当选后,他们因为工作疏忽没有将这份虚假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收回。
岳西县建筑工程质监站的李站长说,此事是一位副站长经手,确定2009年12月30日为备案时间,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时间点对于开发商非常关键。有了这份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发生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纠纷时,在法理上能占些优势。
质监站站长:不需要纠正
李站长说,“县城比不上合肥这样的大城市规范”,此事只是在程序上有些瑕疵,不需要纠正。
李站长说:“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其实该工程不需要进行消防验收,公安部消防局在2009年下了一个通知,对这样的工程确实不需要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在《专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上可以不盖章。”李站长还说,环保部门曾在2009年12月28日派员到该工程进行验收工作,当时还打了电话给他们,口头表示同意验收。
然而,岳西县环保局和消防大队相关人员均对其说法予以否定。(记者 乔剑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