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微博)延安讯 (记者 周鹏) 一名在校大学生超速驾车,在洛川县将一名中学副校长撞飞40余米,致其当场身亡。记者昨日从洛川县***部门获悉,肇事司机习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将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8月31日上午,记者在位于304省道洛川县林业局路南的事故现场看到,两条冲向路基下的车轮痕迹仍清晰可见,被撞的电动摩托车碎片还有一些没有清理。据一名事故目击者讲,事故发生在8月25日晚9时45分左右,当时肇事小轿车由南向北朝洛川县城方向行驶,因前方有一辆货车,小轿车在超车时,猛地冲向马路对面,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出几十米远,随后撞到路基下一堆建筑垃圾后才停了下来,骑电动车的男子当场身亡,肇事小轿车上的2男2女受轻伤。
记者昨日了解到,死者杨某现年54岁,生前曾在洛川县城多所中学担任校长或副校长职务,事发前任洛川县明珠中学副校长,主抓教学质量。由于其在洛川乃至延安市教育界威望极高,当地师生自发组织对其进行缅怀,并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惩肇事者。
据洛川县***大队副大队长杨卫东介绍,肇事者习某是西安一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其父是洛川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习某驾驶的肇事轿车是私家车,车中其他3人系习某的同学。昨日下午,洛川县***大队对事故作出认定,习某在超车时,车速达到88公里/小时,系超速占道行驶,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部门会依法将肇事者移送检察机关,肇事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对娃娃的前途感到惋惜,但法不容情。”杨卫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