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示意图
□专题撰文/摄影 媒体记者 关家玉(除署名外) “老伯被撞倒后,肇事司机不但没有下车救人,反而加大油门开车由省道向乡道逃离,结果,这名年近七旬的老伯被挂在车底下拖行了6公里,后脑被拖擦出了洞,惨死轮下!”这是日前发生在广东廉江市境内的一宗令人发指的事件。近日,记者从警方获悉,事发后,当地***部门已对肇事司机实施刑拘。因肇事司机已构成涉嫌故意杀人,目前***正将该案移交刑警部门处理。
现场:撞人后只稍停车
肇事车第一撞人现场位于廉江市合江桥头西公路(路碑为39公里)处。
据了解,2011年9月8日晚约7时30分, 廉江石岭镇合江村民郑华祥(男,69岁)吃完晚饭后,与孙女郑萍、孙子郑子龙一起到桥头附近的观音庙看大戏,孙女、孙子已过了马路,郑华祥见陆续有车辆来,站在一旁想等车过完后再过马路。就在此时,一辆由石岭镇开往廉江方向、牌号为粤GV6508的五菱牌小车,在行至此路段时突然越过中线,撞向正在路另一边等候过马路的郑。五菱车前保险杠将郑的下肢撞致骨折,车的右前挡风玻璃有约1/3的面积被撞爆。郑的孙女见状立即跑过去大声疾呼,要求司机停车向120求救,“但肇事司机揭X利稍停车一会后,并没有下车救人,更不顾郑因受伤而竭力惨叫,反而加速向前逃离,结果,被撞倒后挂在车底的郑华祥,被司机拖着向廉江方向飞驰,到合江桥东约200米处的路口时,再向右转入白石村村道,拖行了6公里,这司机太丧心病狂、太太残忍了!”当地村民纷纷谴责说。
惨状:头骨都被磨掉了一半
“郑华祥挂在车底被拖行所途经的水泥路面及村的沙石路面上洒下了一路的鲜血、皮肉、被拖烂的衣物,头骨被磨掉了一半,手脚只剩下筋骨,整个臀部被拖得股骨外露、臀肉横飞!”勘查现场的一名警察震惊地说:“办了几十年的案,第一次见如此血腥和残忍的现场”。
据悉,因肇事司机对途经的白石村、船埠村、大坡仔村等村的道路并不熟悉,当小车开到吉水镇船埠村的卫生站门口时,遇到了前面从沙场运沙出来的泥石车,小车被迫停下,此时尸体也从车底掉了出来。在卫生站聊天的几个村民听到响声后马上出来查看,面对血肉模糊、体无完肤的尸体,所有的村民都义愤填膺,立刻报警并通知所有村民出来围堵肇事司机,并搬来大石头将小车的后路进行封锁;此外,合江村几十人自发组成的队伍沿着血路追捕。一时间,参与围堵的村民多达数百名。
追捕:司机拆掉车牌逃跑
警方称,在逃逸中,肇事司机还拆掉车牌,撕下了挡风玻璃右上角的强险和年检的粘贴牌,后躲进山上的山洞中,被村民团团围住。直至警方接报赶到后才将其带走。
据警方人员介绍,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因在事故中,肇事司机企图驾车逃离,导致被害人被卷入车底后拖行了6公里,最终致其死亡。
处理:正移交刑警部门处理
死者家属及当地村民希望,尽快将无良司机绳之以法!昨日,当地一不愿公开姓名的警员称,因小车司机在此事件中,已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目前***正准备将案件移交该市公安刑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律师说法
若下车救人或判3年
故意拖人判15年至死刑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认为,“此案与药家鑫案有些类似,一般情况下,肇事司机将人撞重伤或者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顶多判有期徒刑5~7年,如果有赔偿,得到家属的谅解,还可能量刑减到3年内。同时,如果事发后,肇事司机下车救人,将人送到医院即使人死了,有救人的情节在,法院量刑也可以减到3年内。
但是,如果驾车逃逸了,罪行加一等,加2年,一般会判7~9年的有期徒刑。但是肇事司机明知车底下有人,还驾车拖行6公里,性质发生了改变,从交通肇事转化成间接故意杀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一般要判15年以上徒刑直至死刑。
记者 罗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