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9月16日专电 女大学生献血后晕倒、撞上椅子导致左眼失明,家人面临巨额医疗费用,而血站表示无责任。近日,一则大学生肖佳卉献血导致意外的网贴引起网民强烈关注。
网民认为献爱心的肖佳卉没有得到“爱心”的回报让人心寒,再次伤了百姓献血及做善事的积极性,期盼有关部门对此类事件做出人性化处理以重树“行善”信心。
血站到底有没有责任?面对献爱心而导致意外事件该由谁来伸出援助之手?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事件进行了采访调查。
网爆大学生献血后晕倒致残 血站百般推脱责任
近日,名为“xylxjh”的网友在东方论坛发表题为《真的只有流血又流泪这样一个结局吗(一次善举毁了20岁女孩一生的幸福)》帖子,称他女儿为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2011届毕业生,去年暑假期间,到宁波市亚细亚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路上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帖子称,事故发生后,血站领导看望过其女儿,也曾帮助联系医生,但最后面对失明和巨额的医疗费用,“百般推脱没出过一分治疗费用”。
“因献血后的意外给她本人及家庭带来了深深的伤痛。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使我陷入深深的悲痛和无助之中,深感做了好事、献了爱心后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非常缺失。”发帖者称其女儿后续治疗还需几十万元,希望血站和有关部门能提供帮助。
肖佳卉的遭遇引起网民的关注和热议。名为“黄栀花n015”的网友说,“花样年华对未来充满期望的年轻女孩,为了响应号召奉献自己的爱心,却遭此厄运,实在令人惋惜,心痛。”名为“zaiguanwang”则对血站的态度表示愤慨,“血站动员我们献血是呼唤我们的爱心,但这个爱心机构的爱心在哪里?出了这种不幸的事,血站这个机构的表现太让人失望”。网民呼吁在百姓行善受挫折的今天,有关部门能够更重视此类事件做出人性化处理。
血站回应称无责 失明女孩认为采血违规
对于肖佳卉事件,宁波中心血站14日在宁波献血网发出《女大学生肖佳卉意外受伤事件基本情况介绍》。介绍中称,肖佳卉在献血后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医生也及时告知献血后注意事项,且摔倒发生在献血4个多小时后,没有证据显示肖的摔倒与献血有直接联系,因此血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肖佳卉摔倒致残属于意外事件,并不是由献血引起,我们没有过错,但会提供人道援助。”宁波中心血站副站长周建霖说,血站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帮助肖佳卉联系医院、医生,已尽到相关责任。
对此,肖佳卉在接受记者采访中称,血站的声明不属实,认为其采血存在违规。
“当时我对献血没有概念,问医生平均献多少,医生没有正面回答就直接让我献300毫升,没有告诉我还有200毫升这一档;当我献完之后,也没有医生告知注意事项,只是将相关材料放在袋子里交给了我。”肖佳卉说,她的晕倒与献血过多有关。
肖佳卉的父亲、发帖人肖元良说,女儿满怀社会责任心去献血换来的却是自己的残疾,这已经是十分不幸的事情,而血站推脱的态度更让他们心寒。“血站只在事故发生后提供了5000元慰问金,现在已不管不顾,而佳卉的治疗已经花费了6万多,后续的眼球摘除和换义眼还需80多万。” 肖元良说他也曾求助过红十字会及宁波市见义勇为评定部门,均没有得到帮助。
“今天我看到血站发出的申明很伤心,但是想到自己曾帮助过那些需要用血的人,觉得不后悔。”肖佳卉说。
网友期待事件人性化处理重树百姓行善信心
献血导致意外事件,谁来承担责任?据了解,我国在1997年出台了《献血法》,但未对这方面做出相关规定,亦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此类事件。宁波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所有的献血者都有投保,但赔偿最高额仅为1万元。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家品表示,近年来时有出现献血后发生意外事故的纠纷,针对该类纠纷,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血站责任,则是侵犯了献血者的健康权,可追究责任;但往往双方各执一词,取证难导致事件难以定性,最后吃亏的是献血者。
“但毕竟,公民献血是服务于社会,是应该被保护和鼓励。我认为可参照见义勇为奖,血站、红十字会或者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基金,向由献血所导致的意外伤害当事人提供援助。” 夏家品说。
网民们表示,对于肖佳卉这样一个为了社会公益牺牲自己幸福的女孩,最需要有关部门人情化的处理。名为“温暖馨馨”的网民说,“老百姓眼中的社会道德信仰应该是公平公正积极向上而富有爱心,花季少女的力量是微薄的,一个普通家庭的力量也是微薄的,可是政府的力量是强大的,可以也应该对少女进行疗伤,给予一定的保障。”
网友同时呼吁血站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对事件进行反思,否则可能再次影响到公众对于献爱心的态度。“这么有爱心的小姑娘去献血,回来后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人去关心她,帮助她,今后谁还会去献爱心呢?”名为“死党”的网友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