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高岩) 著名主持人杨澜“被冠名”出书,以侵害肖像权、姓名权为由将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以及作者李文静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昨天,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朝阳法院认为俩被告侵权事实成立,一审判决俩被告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共同赔偿杨澜经济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45万元。
杨澜起诉称,2009年12月,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未经其授权,出版发行《杨澜给女人24堂幸福课》一书,作者为李文静。该书不仅以杨澜姓名命名,还在封面等处大量使用杨澜的大幅照片,通篇贯穿杨澜的个人经历、经验以及个人观点,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杨澜个人观点,而作者李文静从未对杨澜本人进行过采访,也未经杨澜授权。杨澜认为这严重侵害了她的姓名权、肖像权。
在8月份庭审时,对于杨澜的诉求,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以及李文静均不同意。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辩称,该书内容积极向上,并未对杨澜造成负面影响。而且他们在接到杨澜的律师函后,就要求各销售网点停止销售,客观上避免了损害后果的延续。李文静辩称,该书是其独立编著,作者也明确写了自己名字,编著此书是出于对杨澜的崇拜,希望借助解读成功人士的观点引导年轻女性正面发展,而书中的“杨澜言论”均是其公开场合发表的言论。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俩被告未经授权,以杨澜口吻及立场表述“杨澜言论”,侵权事实成立,俩被告共同赔偿杨澜人民币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