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设局绑架嫌帮手要钱多杀人焚尸被判死刑

2011/10/14 16:21:3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洪雪)为索要钱财,无业人员赵鹏邀一名黑车女司机和他一起伪装绑架,向自己父亲要钱,后因不满女司机索要报酬过多,他将对方杀害并焚尸。29岁的赵鹏是通州区人,小学文化程度,2001年曾因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本报讯 (记者 洪雪)为索要钱财,无业人员赵鹏邀一名黑车女司机和他一起伪装绑架,向自己父亲要钱,后因不满女司机索要报酬过多,他将对方杀害并焚尸。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9岁的赵鹏是通州区人,小学文化程度,2001年曾因强***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案发前赵鹏无业。因生活拮据。他打起向父索要钱财的歪主意,并邀请30岁的黑出租车女司机段某予以配合。

  2010年11月23日下午,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赵鹏的租住处,两人商量具体事宜时,赵鹏因对段某分钱要求不满,用锤子、尖刀将段某杀死后,将段某尸体拉到通州区一空地,将段某尸体及她的轿车焚毁。

  开庭时,赵鹏认可指控。他说事发半年前他打车时和段某认识,两人很谈得来。为了能让父亲给钱,他想出了一个令人费解的办法:他把段某绑起来,告诉父亲因为自己缺钱绑架让父亲出钱平事。

  赵鹏称,段某不仅同意他的方案,还主动用胶带绑了自己的脚。当他问段某要多少酬劳时,段某说1万元,这让他有被骗的感觉。“之前她说要一天的车钱500元,现在要这么多,让我很反感。”他出去抽了根烟,回来就把段某杀了。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赵鹏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但不思悔改,又故意致人死亡并焚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