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学生被学校强制实习 校方称按照省规定安排

2011/10/20 12:01:2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求证此事,该校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俞彤在采访中对学生质疑做了回复。面对同学在网上的抱怨,俞彤坦言,在实习这项工作当中,学生怨言最大来自“校方集中统一管理”这一模式。

  近日,有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的学生在河源当地论坛报料说,强制仅读大二的学生到指定商店、流水线进行长达四个月的实习,不实习不给学分,实习待遇很差,且不让学生自主选择其他实习单位,质疑学校是利用学生为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该帖随后被转载至天涯、猫扑等大型论坛,引起网友围观。

  昨日,该学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学生实习是“按照省里规定统一安排”,实习期间的补贴、假期也由企业来统一管理。但记者查阅有关规定发现,规定中允许“学生自主寻找实习单位”,并未规定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统一单位实习。

  待遇低岗位差,学生很不满

  本月16日,一条题为“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强制学生专业实习”的帖子出现于河源论坛,并被***置顶。据了解,报料网友“007中国版2010”是该校工商管理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他在帖子中指出,学院往年也对学生实行强制实习,今年更是将原本的3个月时间延长至4个月。而更令学生感到气愤的是,学校强制安排的实习单位主要是商场、流水线,且不让学生自主寻找实习工作。

  该学院一名大二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商场实习的月工资约为1050元,不包吃,工作地点是在深圳、广州。“在一线城市,每个月1050元的工资扣除伙食、车费,还能剩下多少?这点钱都不知道怎么活。”该同学在网帖中质疑道。此外他还透露,学校所谓的“流水线”实习其实就是河源高新区流水线的“普工”,每个月只有800块钱,晚上还经常要加班。“同学们都在怀疑学校这是在为那边的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

  工商管理学院另一名学生向记者证实,大二专业实习有三种去处,绝大部分是去河源市新天彩科技有限公司,做流水线上电子产品组装的活。二是去广州、深圳、惠州三地的人人乐超市,女生做收银员,男生做防损员。三是在一些卖场做导购员,但能够去这样较好岗位的人很少。“且不说这种做工人的实习对学习知识有没有帮助,但一般高校只有在毕业时安排实习,没有专业实习,而我们不仅有大二这次实习,大三还有一次专业实习,找工作之前很多同学还得去实习,我们到底是来上学的还是实习的?”

  记者随后在网上发现,几乎每年九月十月份都有该校学生对此事抱怨牢骚。有同学在网帖中指出:“学校之前明明已经说好让我们自主出去找实习单位的,现在却出尔反尔,不但不让我们回自己城市找实习单位,还强制我们接受学校安排,去那些跟他们合作的商场和工厂的地方实习。”这位同学还认为,学校强制为他们安排的实习工作并不能让他们学到更多的技术,“派我们到工厂当杂工或者到商店当服务员,学到的东西还不如我们自己找的单位多”;“学校却要硬性规定我们要去他们安排的企业去做专业对不上口的劳工”。有同学甚至质疑,学校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赚工资差额,从中“捞油水”。

  统一安排实习,防学生偷懒?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求证此事,该校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俞彤在采访中对学生质疑做了回复。

  俞彤表示,组织大二学生进行实习完全是遵循课程安排,即“专业顶岗实习”,为期约四个月。此外学生在大三时还有一次“专业实习”,两次实习都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且都有学分的要求。

  面对同学在网上的抱怨,俞彤坦言,在实习这项工作当中,学生怨言最大来自“校方集中统一管理”这一模式。但校方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大部分同学的利益,为全体同学找到更加合适的实习单位。同时这也是按照广东省实习管理条例做出的安排,《条例》规定,高职学校要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学校以前也试过让学生自主寻找实习单位,“但有些学生竟然在家里睡大觉,之后随便找个印章应付了事。为了加强管理,学校决定此后对学生的实习做出统一管理”。

  俞彤证实了派学生到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超市参加实习一事。据介绍,该校工商管理学院的实习项目主要是与“人人乐超市”及“大合福”合作。“每年实习前我们都会与企业签署三方协议,为学生购买保险,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但关于补贴、假期等问题,一般都是由企业来管理安排的。”俞院长介绍,学生到这些企业实习的都是“基层岗位”,学校也积极为他们争取了一部分补贴。在实习管理方面,签订三方协议,也从多方面保障了实习学生的权益。

  记者在广东教育厅网站查询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文件中规定“见习坚持个人自愿参与、政府扶持帮助、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学生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要求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应当经学校同意。学校应当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掌握实习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规定中并未授权学校“强制要求到统一单位实习”。

  学校可索要“实习管理费”

  昨日下午,记者以教师身份致电深圳人人乐超市人事部。

  该部门的刘先生证实,他们每年都会与高职院校合作实习生项目,并签订三方协议。“实习生的工资补贴、工作时长等内容都在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的”。据悉,按往年经验,实习生的工资补贴发放并不会通过学校。企业会要求每个实习生开办一张当地银行卡,以便公司直接把补贴打进学生个人账户。此外,协议还规定,实习生每周至少有1天的假期,“但并不一定在周末,要看具体轮班的情况”。

  据介绍,到人人乐超市参加实习的学生一般会被安排到门店担任服务员、收银员等工作。“超市实行的是两班倒,早班为7:30至14:30,晚班是15:00至22:00,中间包括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若遇到国庆、春节等长假,我们都会按照规定让实习生放假。当然,实习生也可以主动要求加班,我们会按三倍工资结算补贴。”他同时表示,实习生如想调整放假时间,也可向门店主管递交申请。

  至于学校能否从学生的补贴中赚取差额,刘先生透露,“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向学生收取实习生管理费,学生的补贴金额都是扣除这个费用后的数目”。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时,刘先生称,过去通常按每人100-200元收取,但这个具体额度“可以谈”。“如果学校有特殊的要求,想提高实习管理费,经过商谈后我们可以向公司高层提出要求。”刘先生说道,不过他也表示,以其经验,校方很少主动提及这方面的要求。

  记者 蒋哲

  实习生 许漪淳 肖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