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王君娜)入户窃得一张银行卡,装卡的信封上还写着密码,小偷高兴地拿着卡去银行取钱,不想办理业务的柜员竟是失窃卡的主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后,近日该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孟君有期徒刑一年。
刘孟君曾因抢夺罪被判刑,出狱后一直游手好闲。2010年5月14日,刘孟君来到鄞州区古林镇老戴家,撬门而入,盗走现金1600元、购物卡1000元和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次日,刘孟君对朋友汪某说他老婆办了张银行卡,密码是对的,就是取不出钱来,让朋友陪他去银行问问怎么回事。二人来到附近的银行,刘孟君先去自动取款机试,查得卡上余额1万元,然后来到柜台咨询。接待刘孟君的女营业员小戴一拿到银行卡便问:“这张卡是你自己的吗?”刘孟君理直气壮地回答是他朋友的。小戴却说这张卡是她的,她已经报警,刘孟君一听马上逃走,但随后被抓获。原来,这位女营业员正是失主老戴的女儿,这张银行卡是她以自己的名字办的,办好后给父亲用。老戴发现家中失窃,银行卡也不见了,立即打电话给女儿小戴,小戴马上办理了银行卡挂失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