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小时候的自己,那个像假小子般的小姑娘,常被妈妈唤做“野人”的小姑娘,会整天和邻居家的小男孩混在一起,到东边的地里挖挖地瓜,又到西边的地里扯把花生,还要去堰塘边狠狠的转悠几下,伺机捡几个鸭蛋,这几乎就是每天生活的重点。而这个小姑娘也喜欢跟着小男孩转,喜欢他用力拔花生的样子,喜欢他故作轻松的装男子汉,喜欢看他认真摸鱼的神态,喜欢看他满脸泥浆的傻样,喜欢他清澈而快乐的眼睛,喜欢他做玩具时地专注……。
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当时我们都太年少,没有友情的概念,更无所谓爱情,只要快乐,一切都理所当然。很多事情并不是自身有多美好,只是它处在一个美丽的时间,那么,在回忆里它也会被渲染得越来越美好。我遗失的童年,既不可望亦不可及,所以我如此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