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家快十年了,村里人再也没有责骂我了,而取而代之的是同情。他们是眼看着我是如何熬苦把儿女带大的。但我不需要村里的人同情,也不需要这个挂名的丈夫了。
2008年10月,我逼着他抽空办理了离婚协议手续。协议规定,他承担大队的债务和私人的欠款,儿女归我并由我负责生活,我们现住的一间小屋归我。我们还口头协议,田归儿子名下。
可是,因为他欠大队的提留款一直不还,无论我如何要求,大队就是不愿将田地的名字改为我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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