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洪照片 李嘉/摄
一失足成千古恨,对44岁的袁宝洪来说,这句老话特别合适。袁宝洪从18岁就开始盗窃,偷东西成为他这一辈子的职业。今天下午,袁宝洪再次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这位“京城大盗”此次涉案,极具戏剧色彩。他为情所困,意欲抢劫女友,最终被抓并被判刑。而在服刑期间,他居然写了3万字的自传,供述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数百起盗窃行为,这意味着他将为此面临加刑。
“大盗难过美人关”
袁宝洪此次被抓,是在5年之前。2006年,袁宝洪在网上认识了梁某,梁某是一家市场的经理,经过聊天,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同年10月,袁宝洪带梁某和她的家人吃饭,商量结婚置办房产的事。袁宝洪说:“在梁某家中,我与未来的岳父母吃饭。梁某借着酒劲儿,不停地在其父母面前数落我。这让我太意外了,在我们商量结婚的饭局上,她居然当着家人的面把我骂得一无是处,我觉得自己无地自容,颜面尽失,于是一声不吭摔门而出。”
为了报复女友,袁宝洪事先买了三卷胶带和一把刀,然后打电话给梁某,以让梁某送人到海淀温泉镇的名义将其骗出。在路上,袁宝洪伙同狱友赵某把梁某的嘴巴粘住,然后拉下车,将梁某反绑在树上,试图让她在山上挨冻一夜。临走之前,袁宝洪拿走了梁某的项链。几天后,梁某向警方报案,袁宝洪遂被抓获。2008年5月,袁宝洪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在上诉期间,袁宝洪突然开始交代他的许多盗窃事实。在狱友的记录下,他还在看守所里口述了3万字的自传,详细追忆了自己前半生的盗窃岁月,更有对其家庭背景和内心世界的剖析。他的这些话一度被认为是假的,因为检察官认为“没有哪个罪犯愿意不顾后果地坦白罪行,除非有立功机会。主动坦承余罪的举动本来就跟盗窃的侥幸心理相悖。”然而,在指认过程中,袁宝洪完全凭记忆交代了500多起盗窃行为,不仅能清楚地说出偷盗的时间、地点、车型、颜色,有时候甚至能交代出机动车所停靠的车位。在带领警方前往事发地点指认时,即便是当地已因拆迁改头换面,袁宝洪稍一思索,便能准确定位。
18岁时负气抢包被抓
1985年时,袁宝洪只有18岁。他有一次犯了错误,在被父亲打骂后,他负气离家出走。由于出走时身无分文,袁宝洪在北京火车站游荡了一圈,并偷了一名女士的包,但没跑多远,便被闻讯赶来的火车站***逮个正着。
袁宝洪偷的包里有51块钱,还有20多斤粮票。因为这次盗窃,袁宝洪第一次进了拘留所。在拘留所被提审时,袁宝洪曾哭得像个泪人,哀求***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1987年,20岁的袁宝洪被解除劳教,回家后认识了问题青年李某。袁宝洪回忆,1987年10月,他和李某在外闲逛,在西城区鼓楼大街的一片平房区内看到一没锁门的门脸房里没人,两人互相递了个眼色,然后闪进屋内翻箱倒柜,盗走两部照相机和200元钱,将相机低价变卖后两人共得了550元钱。接着二人抽烟、喝酒、下馆子、跳迪斯科,尽情挥霍。
1988年春节过后,袁宝洪和李某在一次盗窃时被人认出,并被抓获。袁宝洪因犯抢劫、盗窃罪,于1988年被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因为在清河农场表现积极,袁宝洪获得减刑9个月,于1993年刑满释放。
袁宝洪说,父亲对他期望很高。回家后,他看着年老的父亲那满头的白发,也曾暗暗下决心去找个工作努力赚钱。但是,他出去找工作,却总是碰壁,只好重走盗窃之路。袁宝洪和田某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婚后不到一年,田某就发现袁宝洪盗窃恶习不改,两人遂离婚。1995年,袁宝洪再次因盗窃被逮捕入狱,被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6本卷宗记载500多起盗窃
26本厚厚的卷宗,记载了袁宝洪的500多起盗窃事实。而这些盗窃行为,均发生在他于2002年出狱后,到2006年被抓的短短几年内。
从1995年开始服刑,到2002年被释放,袁宝洪共获10次表扬,3次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两次获单项记功,最终被减刑1年半。2002年11月,袁宝洪刑满被释放回家。他在自传中写道:“其实,我对我所获得的表扬和加分根本不屑一顾,因为我从没有以一个犯人的心态去劳动,更谈不上什么改造,我之所以积极表现是为了提前出去,就是想让我的母亲少点担心。”但是,他不知道,在服刑期间,他的母亲已经因为患乳腺癌离开了人世。回家后,袁宝洪跪在母亲遗像前,自抽了十多个嘴巴,但是,他并没改邪归正,反而结识了几个盗窃惯犯。
从2002年以后,袁宝洪等4人联手作案,有撬汽车后备厢的,有砸车玻璃的,甚至盗窃机动车的。最初,他们选择在密云县作案,在密云盗窃作案20多起,盗得机动车6辆。另有30多起是以撬汽车后备厢,砸汽车玻璃和偷摩托车为主。2005年1月,袁宝洪团伙在北京国展家乐福超市附近窃得宝马745型轿车一辆,当晚10点就开到河北沧州市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绰号叫“大龙”的人。从沧州返回北京后,袁宝洪团伙又在平谷县连续作案40多起,而且鲜有失手。
在3万字的自传中,袁宝洪不时地炫耀其挑衅警方的行为,并描述其在公安局门口只用了3分钟就偷走一辆车的细节。袁宝洪回忆,短短4年时间,仅在某派出所附近就作案百余起,其中一次连续7天作案10余起,偷得广州本田、富康、桑塔纳等轿车。2006年2月,又在某法院门口停车场盗窃广州本田雅阁轿车一辆,连夜开到河北沧州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大龙”。
袁宝洪这几年的疯狂盗窃行为,终于随着他和女友梁某的争执而终结。根据他的“自传”,这几年他偷的东西价值近千万元。他写“自传”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法院最终会如何量刑?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审理。
本报记者 杨昌平/文 李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