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宋代著名妇科专著《妇人大全良方》中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子虽十四而天癸(月经)至,必二十而嫁","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其子必坚壮长寿……。"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提出了x.j不可过早,以及晚婚的年龄和晚婚的好处。这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岁、女子不得早于20岁的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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