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曹晓云有一肚子的委屈和不甘
已经75岁的曹晓云还在为退休的事情奔波。25年来,因为档案不全,曹晓云没有退休,也从未领过养老金。虽然,前几年,陕西省针对超龄退休人员的养老补贴问题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于曹晓云来说,只要交15000元就能办养老补贴。可这个固执的老人却坚持认为,档案不全不是她的错,凭啥还要她掏钱。
2012年1月6日上午,勉县李家沟的一栋居民楼里,曹晓云老人蜷缩在床上,诉说着多年来蓄积在心中的不平和冤屈。冰冷的房间里,一台电热扇一会儿红了,一会儿又灭了,窗外,雪花飘洒。
曹晓云的老伴蒲秉杉站在床下,不断地从柜子里掏出几大包上访材料,其中仅各种票据就达数百张。蒲秉杉说,这些年来曹晓云已经上访了102次。
“不公平就不说了,我退休都退不了。”已经75岁的曹晓云老人说,自1992年至今,自己从未拿到过一分钱的养老金。
未能开业的蔬菜店
1937年,曹晓云出生在河北省玉田县虹桥镇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当时,因为父亲参加游击队被捕,家里全靠母亲给人洗衣服、讨饭来维持生计,危急的时候,甚至不得不一家人躲在玉米地里过夜。这样的日子挨到解放,她才迎来了父亲,上了小学,而上小学一年级时,她已13岁了。
在父亲的建议下,19岁的曹晓云选择了学医;1957年,天津市南开区一家卫生院招***,她顺利考取。工作期间,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在新华书店工作的蒲秉杉,随后,情投意合的两人结了婚。
1962年,因要支援三线建设,已在国家粮食部运粮队工作的蒲秉杉被调到汉中。那时,夫妇俩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为了能团聚,三年后,曹晓云从天津调到了汉中轻工业局下属的一家印刷厂任出纳,后蒲秉杉又调到了勉县,她也调到了该县商业局,成了该局下属蔬菜公司和平路店的一位营业员。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1985年,体制改革开始,蔬菜公司开会,要进行权力下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过民主选举,责任心强、工作干练的曹晓云被推选为蔬菜公司和平路店的主任。
“当主任,就得给职工发工资,可哪里有钱?”刚接手店里的经营,因为房子年久失修,多处漏雨,曹晓云就找上级单位的负责人要求贷款,先修房。因为上级单位不愿给办,她不得不找私人借了3000元的高利贷。但这笔钱也远远不够,正发愁的时候,汉中军分区要和她的店搞联营,可谈了一阵子,最后由于执照办不下来,不了了之。
那段日子,店没开张,也没法维修,职工的工资都是靠曹晓云借来的钱发,但想到一旦联系上投资,店就能焕然一新,她并未太在意。
“举报”后遭遇一连串坎坷
很快,略阳的一家古建公司得知她要搞联营,就联系她商谈合营事宜,并答应帮助解决修房的木料、货款等,最终房子修好了,双方准备搞“四海居饭庄”,但营业执照却迟迟办不下来,后整整拖了八个月才拿到手,而这时,得知新的蔬菜公司和平路店已经重新推选了主任,略阳古建公司要求她退资,而借她钱为修房的债主们,也纷纷上门要她退钱,结果弄得她心力交瘁,疲惫不堪。
“公章还在我手里,怎么我就不是店里的主任了呢?”生性好强的曹晓云找上级理论多次也没什么结果,后来,店被上级部门租给了当地一家医院使用,按理应和其他职工一样享受工资待遇的她,却长达6年没有拿到一分钱,没办法,为了还账和生存,已不惑之年的她跟着老迈的丈夫去深圳打工,直到1996年才又返回了勉县。
为什么会遭遇执照办不下来和久拖不办的情况,为什么自己会被“架空”,连遭坎坷?曹晓云回忆起了一件往事:1980年上半年,因对当时蔬菜公司高抬物价的做法不满,她曾给《人民日报》去信进行举报,由于举报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不太详细,当时的记者未做报道,但举报信却被转回汉中。对此,当地的商业部门还专门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物价整顿。
“或许就是因为这件事,结果遭到百般刁难。”曹晓云说,一位法律专家曾说过:只要是集体企业,都应该由全体劳动者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明明自己是选出来的,而自己也没有任何交接手续,居然就跟单位没什么关系了。为此她曾到市上反映。1999年11月,当地商业局出台了一个调查材料,却认为她的现状是“经营不善”、“效益不佳”导致。
“事实上,上级领导不支持贷款、没营业执照,根本就没法开门,怎么能说是经营不善?”曹晓云说。
没档案25年未办成退休
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1996年曹晓云将单位告到了法院,后曹晓云胜诉,领回了2700元,但由于她为盖房已投入了15000多元,故再次起诉,却不料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没能成功。
“按道理,我是50岁退休,可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没有退休,也没有领到一分钱补贴!”曹晓云说,自1992年与略阳古建公司合营失败,实际上就已经失业了。而本报记者从该县绿丰蔬菜有限公司开的证明看到,她的确也是这一年失业的,而这一年,她已55岁。
为了退休,从进入2000年起,她便不断找上级单位开办证明、确认她的工作年限等,但都因“没有档案”而一直无果。2007年,经当地人劳部门认定,曹晓云的参保资料终于报到了县养老经办中心等待审批,但由于档案不合格依然没有办成;后2009年10月,曹晓云再次填好了“养老保险审批表”,可由于手续上的原因还是没办成。
2011年2月,当她再次从单位领出档案时准备交到社保局时,她特别要求单位将档案袋封上,后拿到社保局纪检科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启封后才发现,之所以当初档案“不合格”,原来是因为档案里除了几张调资表,根本没有所需要的证件!
说起此事,如今已经75岁的曹晓云依然气愤难平。她说,多年来,上访除了希望能挽回自己当年的损失外,更主要的是能办理退休,用她的话来说,“毕竟年龄大了,而且患了多种病,没有退休金怎么养老?”
满腹冤屈不愿交钱办“养老补贴”
对曹晓云所反映的问题,勉县商务局也十分重视。该局认为,改革开放以后,原蔬菜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商贸公司代管的自负盈亏集体企业,很多都倒闭了;其中,有的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前倒闭,有的则因无钱交纳养老保险费而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职工都达到或超过了退休年龄,却领不到相应退休费。仅在2008年8月以前,该县商务系统就有223人、全县则多达600余人无法领到退休费。
正是由于像曹晓云这样的无法退休人员的日趋增多,针对超龄退休人员的养老补贴问题,陕西省也很快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勉县养老经办中心副主任陈鸿鸣告诉本报记者,近年来陕西省连续多次大幅度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但部分企业职工由于企业没有参加社会养老统筹,因此到退休年龄后没有生活保障。为此,省上制定出台了向个人收缴一定费用,财政来分担,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月发放养老补贴的政策。新政策规定,只要符合相应条件的超龄人员一次性缴纳了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补贴。但这一政策由于在2011年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因而曹晓云的退休补贴,只能适用于新的汉市养老险发(2011)145号文件的规定来办了。
“对于像她这种档案不全或者完全没有档案资料的超龄退休人员,现在都依照145号文件来办理养老补贴。”陈鸿鸣解释,2011年10月,汉中市转发了省社保局《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规定,以1993年为限,要办理参保,需一次性补缴5年到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从曹晓云的情况看,至少需一次性补缴15000多元保险费才行。
但是,曹晓云却不愿交这笔钱。她认为,不是她的过错,凭啥要她交钱,“当时我要退休,是上级领导久拖不办,现在要我交钱来办养老补贴,我不服!”
物是人非,曹晓云25年前的同事或相关领导如今多已杳然难寻,故而能帮她的,也只能是她自己。对于退休、对于办养老补贴,纵然她有千般委屈,却只能按眼下的政策来执行。陈鸿鸣表示:不缴费,不办理,这是当前办理超龄退休人员养老补贴的原则,因此她不缴费,谁也没办法。
本报记者潘京文/图